文明风7月31日讯(通讯员 朱秀敏 张志鹏 廖瑜婷 李润)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漳州顺利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回顾文明征途,自2015年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漳州始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文明无止境、创建不停步”,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在驰而不息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号角声中,漳州更美了,和谐幸福城市的气息扑面而来。
思想引导 价值引领
三年来,漳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宣传引导、典型引领,制度规范,推动其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共同认识和行动遵循。
广泛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实现常态化刊播、高密度覆盖。城市文明联播平台、T视讯等核心价值观传播阵地日益壮大,“文明在漳州”微信公众号列入中国文明网微信矩阵,圈粉40万+。打响“我们的节日”活动品牌,并依托“五湖四海”等“生态+”先行示范工程,新创建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社区、街道,使核心价值观宣传融入城市景观,让市民从中感受正能量的熏陶。
示范引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近年来,漳州市重视挖掘漳州丰富的精神资源,从谷文昌、龙江风格、漳州110等先进典型中,提炼出“艰苦创业、顾全大局、为民服务”的城市精神内涵,使其成为全市共产党员的一面精神旗帜。持续深入开展推荐“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最美漳州人”评选活动,以此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全市涌现了“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赖水顺,“省道德模范”李瑞河、李美叶,“八闽楷模”刘龙清,“最美教师”庄巧真等模范人物。
制度规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基本遵循。为解决社会生活中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通过媒体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惩治失信违法行为,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制度环境。漳州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把道德养成作为推动百姓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导向,在社区、家庭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创建活动;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启动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文明风尚。
志愿服务 蔚然成风
近年来,漳州市着力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大力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品牌项目,让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目前,全市社区志愿服务站700多个,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漳州站注册志愿者20余万人,其中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志愿者18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2148个,开展志愿服务项目8000多个,总时长240多万小时。与此同时,全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已举办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志愿者人数3万多人,不断提升队伍素质。2016年,在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长泰县“找碴我最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项目、“爱满春天”草根义演行动等7个项目入选。
几年来,漳州市涌现出了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2015-2017年间,在中宣部等11个部门单位联合推选的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活动中,长泰县红领巾志愿“小信鸽”项目、云霄县关爱孤儿守护成长(童心彩虹桥)项目被评为“最美志愿服务项目”,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土楼与法同行”志愿服务队被评为“最美志愿服务组织”,芗城区通北街道和平里社区被评为“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在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部门开展的“最美系列”先进典型活动中,漳州市柯文惠等14个单位和个人榜上有名。
德润“花朵” 健康成长
漳州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加强领导、主题宣传、道德实践等措施,力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5年,漳州市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创先争优树典型。每年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坚持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每年至少为未成年人办一件实事,截至2017年,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为未成年人办实事项目达200余项,有效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去年全市评选出蔡子龙等15名“美德少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提升思想道德水平。
春风化雨育新苗。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网上祭英烈”、评选和学习“美德少年”等“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创作活动,征集一大批优秀作品编印成册,供学生们传唱,有力地增强了未成年人的家国情怀。
建好阵地激活力。目前,全市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36所,城市学校少年宫28所,实现乡镇和城区全面覆盖。同时,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建设一批学校社区心理健康辅导站,每年为城区未成年人服务近3万人次。
精致建城 精细管城
多年来,漳州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优化城市设施,细化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气质。
持续优化市政设施。三年来,漳州在市政交通、公共设施、老旧社区等短板上下功夫,更新改造供水管网144公里、城市道路155公里;新增公共停车位3643个、公交车168辆;“达达通”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项目建成投用;投入3000多万元,升级改造94个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小区);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77.1%。
加强公共秩序管理。投入3.2亿元,对主城区三湘江、九十九湾、浦头港、环城河等水系进行全面清淤清障、截污治污、引水建绿,实现河畅、岸绿、水清;制定《市场设施改造奖励办法》,改造提升市区桥南、延通等一批农贸市场;重点加强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建立一批“五小”示范店;进一步完善“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行前教育、旅行团督导、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红黑榜”等制度。始终突出“扫干净、摆整齐、拆到位、保畅通、绿美化、勤督查、严责任、常态化”,持续提升漳州城市品位。
精细化管理城市。出台首部实体性法规《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若干规定》,坚持每月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并在新闻媒体公布考评结果。2015年,漳州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正式运行。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201万件,处置率、结案率达98%以上,率先在全国开展创建“无癣”城市活动。
移风易俗 树立新风
近年来,漳州市坚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重在建设,破立并举,推动农村社会风气有效治理,促进了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突出价值引领。漳州市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印发倡议书、编印《市民文明手册》等各类乡土教材、制作公益广告、创作客家山歌等形式,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涌现出郭昭军、林丽华等一批批典型模范。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婚事新办、仪式从简、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理事、引领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破除旧恶陋习。全市各县(市、区)确定2至3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项目,所属每个乡镇确定1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项目,集中开展重点整治活动。据粗略估计,仅平和县五寨乡年可节约民俗节日支出达1000万元以上。同时,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订立乡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深化文明创建。
以文化人。近年来,漳州市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建成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32个,乡镇综合文化馆121个。同时,深入挖掘富有地域特色的乡贤文化资源,打造形成以谷文昌精神、林语堂等为代表的乡贤文化品牌和特色名片,并发掘创作了一批富有乡土气息的优秀文艺作品,其中“保婴记”获全国优秀剧目奖。
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文明
多年来,漳州市紧紧围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发展定位,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文明,充分利用漳州生态资源优势,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把漳州建成更加宜居宜业、更具魅力活力的现代生态文明城市。
拥抱绿水青山才是生态健康的文明城市。近年来,漳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践行总书记当年在福建工作时提出的建设“生态省”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清新福建”的要求,按照城市发展定位,探索“生态+”模式,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依托具有漳州特色的荔枝海、香蕉园、水仙花等生态群落,以及大面积的苗木基地和湿地公园,在中心城区周边打造中心城区“五湖四海”、南山水岸、“双百”绿化工程、圆山林下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先行示范项目,“一城花海半城湖”独特风光初步形成。
文明城市离不开浓郁的文化气息。漳州市积极实施漳州古城规划建设,改造修缮历史名人古迹、历史文化街区,漳州古城保护建设项目荣获“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去年以来,全市实施宜居环境行动建设项目1061个,累计完成投资646亿元,先后建成闽南文化生态走廊示范段、南江滨路、五馆一歌等一批生态文化项目。加大城市“绿化、花化、彩化”力度,新增城市片林640亩,绿道56公里,城市服务功能和形象品位进一步增强。
漳州市在建设生态项目时,处处“以人为本”,创新设计理念,呈现“冬有暖阳、夏有阴凉,爱走就走、想坐就坐,清新呼吸、悠闲发呆,自由自在、畅享生态”的生态美景。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宜居养老城市位居全国第七名,在“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数”资源排行榜中,漳州市居全国第三位。(闽南日报 朱秀敏 张志鹏 廖瑜婷 李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