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7月30日讯 自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来,长泰县委、县政府围绕“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目标,坚持“一任接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年连着一年做”,对标测评体系,实施7大提优工程,突出28项重点工作,一个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不断增强的文明城市初具规模。2016年、2017年,长泰县连续两年参加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坚持全域创城 力求处处文明
坚持“城乡一体化、全县一张图”理念,制定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三年规划,把文明创建与推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相结合,与生动实践“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相统一,与全国卫生县城、文化先进县和国家生态县、森林县城、园林县城、双拥模范县等活动一起创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产业一体化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发展成果全民众共享,努力建设912平方公里全域景区,“全域全民、共建共享”的新型县域发展形态初步形成,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试点县、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县。
坚持为民创城 力求项项满意
坚持创城为民、靠民、惠民,从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夯实文明创建基础,从群众关心的交通秩序、食品安全、文体场馆等方面问题抓短板整改,从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方面抓城市建管服务,从修路、改厕、垃圾治理等民心工程抓镇村文明提升,从“拆彻底、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等基本要求抓城乡环境秩序,从村容镇貌、集贸市场、乡村公园等重点部位抓专项整治,从就学、就医、就业、社保、安保等方面抓社会事业发展,扎实开展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无物业小区等“四大专项整治”,着力实施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功能品质、公共服务水平、幸福满意指数、城乡全域创建等“五大提升工程”,群众普遍体会到创城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