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7月31日讯(通讯员 朱秀敏 张志鹏 廖瑜婷 李润)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漳州顺利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回顾文明征途,自2015年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漳州始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文明无止境、创建不停步”,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在驰而不息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号角声中,漳州更美了,和谐幸福城市的气息扑面而来。
思想引导 价值引领
三年来,漳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宣传引导、典型引领,制度规范,推动其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共同认识和行动遵循。
广泛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实现常态化刊播、高密度覆盖。城市文明联播平台、T视讯等核心价值观传播阵地日益壮大,“文明在漳州”微信公众号列入中国文明网微信矩阵,圈粉40万+。打响“我们的节日”活动品牌,并依托“五湖四海”等“生态+”先行示范工程,新创建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社区、街道,使核心价值观宣传融入城市景观,让市民从中感受正能量的熏陶。
示范引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近年来,漳州市重视挖掘漳州丰富的精神资源,从谷文昌、龙江风格、漳州110等先进典型中,提炼出“艰苦创业、顾全大局、为民服务”的城市精神内涵,使其成为全市共产党员的一面精神旗帜。持续深入开展推荐“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最美漳州人”评选活动,以此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全市涌现了“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赖水顺,“省道德模范”李瑞河、李美叶,“八闽楷模”刘龙清,“最美教师”庄巧真等模范人物。
制度规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基本遵循。为解决社会生活中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通过媒体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惩治失信违法行为,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制度环境。漳州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把道德养成作为推动百姓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导向,在社区、家庭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创建活动;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启动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