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偏西北,闽江支流沙溪下游,全境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辖6镇4乡2个街道和2个省级开发区、18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5.5万人。沙县历史底蕴深厚,建县至今已有1600余年,素有“金沙县”之美誉。沙县人秉承“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沙县精神,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年提高,总体贫富差距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沙县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优秀旅游县、全省双拥模范县、中国小吃之乡、中国小吃文化名城、中国竹子之乡、中国竹席之乡等荣誉称号。沙县在2008年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在2011年福建县级经济评价中,经济实力居全省第13位,被评定为全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县份。[更多]

自2009年沙县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创建文明县城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建设“一城三地”(生态工贸城市,新兴的产业集中地、重要的物流集散地、一流的休闲宜居地)和“争十强、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主动对接市区与沙县同城化战略,弘扬“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沙县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和项目带动战略,全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更多]

两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文明县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创建理念,在认真总结2006—2008年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争创第二届全国文明县城、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更多]

200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文明委的关心指导下,沙县严格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

狠抓干部学习教育,以干部素质的提高推进政务环境建设,着力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清正廉明的高效政府。[更多]

精心设计了一系列活动载体,既符合城市实际,体现时代特点,满足群众意愿,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影响力。[更多]

广泛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广大市民发自内心的愿望和热情转化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内在动力。[更多]

通过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关爱典型,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使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更多]

坚持把社会监督作为重要手段,努力营造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设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更多]

以"三大创建"为重点,以实施"三项工程"为载体,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向深、向实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温馨沙县。[更多]


国家园林县城

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

全国文化先进县

全国文明县城

中国小吃文化名城

中国小吃之乡

中国竹席之乡

中国竹子之乡

福建省优秀旅游县

沙县通过全面对照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和考评标准,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地给予完善和充实,取得长足进步,呈现出创建氛围进一步浓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进一步到位、城市功能进一步健全、城市环境进一步美化、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城市创建、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仍然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创建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仍有差距,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等。今后,沙县将与时俱进、创新创造、不断丰富创建内涵,锲而不舍地提升创建水平,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