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11年来办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办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7%,走访近万名当事人。她用爱心和责任诠释着法律的美丽和温暖,用勤奋和智慧谱写情与法的动人乐章。
在黄志丽看来,民事审判工作最贴近群众,每一个案件尽管成因多种多样,却无不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2008年春节前,黄志丽接手了一个百名农民工讨薪案件。民工们围堵办公楼,情绪激动,场面混乱。黄志丽来到人群前面,表明身份,安抚民工,承诺给予交待,得知工人们都还没吃饭,自讨腰包买了快餐后,便转身去找包工头交涉。原来是开发商工程款没拨下来,又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是躲着,就是冷言冷语地敷衍,后来黄志丽对他法律劝诫,准备先予执行,开发商才拨了近30万元。她亲自到现场督促工资发放,叮嘱民工兄弟说:"回家路上保管好工资,安心过好年。"他们握住她的手说:"黄法官,就冲着您,明年我们还来漳州打工。"
黄志丽认识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一位八十高龄的老大娘在交通事故中左腿粉碎性骨折,卧病在床无人照顾,黄志丽不仅为她赶赴外省追讨赔偿款,而且关怀照顾她三年多,直至老大娘去世。
她坚持公正审判、规范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所办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7%,总结出了"黄志丽工作法",做到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7年黄志丽审理了一起邻里纠纷,陈某状告蔡某,利用他家的外墙,建了四层楼,导致房屋无法通风采光。蔡某态度强硬,拒绝调解,她依法判决蔡某及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蔡某扬言:"我就是不拆,你能怎样。"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她多次上门,摆事实,讲法律,讲清"住厝好厝边"的道理,让蔡某爱人感慨万分,她说:"黄法官,判决书经过你一解释,我们懂了,可房子好不容易建起来,怎么拆?"知道了症结,黄志丽联系建筑专家和施工队,科学拆除,在不影响结构的情况下,为两套房屋通风采光留出足够的空间,最大程度降低了蔡某损失。
百姓之忧,便是法官之虑。百姓之念,便是法官之愿。百姓之盼,便是法官之责。虽然每年审结400多个案件,但黄志丽认为,法官的精力毕竟有限,希望能借助社会力量,及时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2012年,组织上在南坑街道创立"黄志丽法官工作室",黄志丽组织法官团队,每周进社区、下农村宣传法律,现场调解。某工地打桩,32户房屋受损,纠纷不断,他们联手街道办,5天促成了一年半未达成的赔偿;在某自然村,他们联合村两委,化解了76件土地征用补偿纠纷;他们牵手妇联,调解了一批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如今 "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已经设立了5个点,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庭"。
"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是法官的选择,更应该是法官的坚守。"这就是黄志丽,她用至高无上的法律信仰,见证了法官群体的骄傲;用亲和司法的阳光,照亮了百姓的法治梦想;用无怨无悔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平正义的真谛。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03-06老人迷路民警热心相助 获赞“不愧是‘中国好人’”
- 2014-03-05石狮市开展“争创文明城市·寻找石狮好人”活动
- 2014-02-28武平县编印《好人之城》传递社会正能量
- 2014-02-27给乡镇的“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点“赞”
- 2014-02-27学“好人”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