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宝玲,1965年生,厦门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厦中所办事员。她为人正直热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做人要正直"、"要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
2013年5月2号,她巡查路段到南普陀那时,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她打开一看,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一张广州大学的校卡、一张手机卡。从这些信息上看,是一个正在上广州大学的女学生丢的,估计是放假来厦门玩时丢失的。她心想:必须尽快交给派出所联系这位女学生,毕竟一位正在上学的小女孩,丢失了重要的证件及电话卡,对她的影响会很大,小女孩发现钱包丢了该多着急。阮宝玲马上把钱包交给碧山派出所,嘱咐派出所人员尽快联系失主。派出所人员很快联系上小女孩的家里人,当天晚上小女孩的妈妈及哥哥,都分别致电及短信来感谢阮宝玲,还邀她有空去广州找他们玩。宝玲在电话里从小女孩的妈妈那里了解到,小女孩过两天需要乘飞机,要是没有那些证件,根本无法登机。第二天,小女孩致电来了,小女孩的手机前一天晚上没电,她充了电,找妈妈要了宝玲的电话,亲自打过来感谢好心人。宝玲非常欣慰,她觉得捡到一个钱包只是小事,可却从这件小事中认识了小女孩一家,这是一个缘分。其实一般捡到东西,都是失主本人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道谢,可是小女孩的妈妈、哥哥、还有小女孩自己,都联系到她来道谢,她觉得小女孩很懂事,懂得感恩。这次的事情令她更加觉得,她的所作所为是值得的。
还有一次,阮宝玲在巡查到民族路天境工地时,捡到一个钱包,内有一张身份证,四张银行卡、两张购物卡,1张某店VIP卡。阮宝玲通过银行联系到了失主,失主是一位中年男子,失主非常感动,他觉得遇到了好人。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阮宝玲从92年工作至今,捡到的物品很多,都如数还给失主。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她都把"拾金不昧"四个字紧紧记在心上。
阮宝玲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的风采。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品质,是责任,更是我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契机,在贯彻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精神更值得大力倡导和鼓励。我们要向阮宝玲学习,积极倡导"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持善良纯朴的心态,造就良好的思想道德。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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