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任菁,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美协会员,福建省画院专业画家,国家一级美术师,省第九届青联委员。自幼酷爱绘画。1986年毕业于福建工艺美术学校绘画专业, 1989年任漳州市职业学校美术专业教师,1994年调入福建省画院。1997年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艺术院美术系,同年二月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2001年入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郭怡院士花鸟画创作高研班学习,2003年被选为福建省第九届青联委员长,2004年被聘为福建省文联艺术专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2006年1月被评为国家一级美术师,200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林任菁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敬业上进。她的作品参加全国及省级以上各种美术作品展览近八十次并多次获奖。其中《踏秋》获“2000年全中学国画展”金奖并入选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美术馆、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举办的“1901——2000”百年中国画大展。此外,其作品还参加“第八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首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序列展——中国当代花鸟画艺术大展”、“第十次全国新人新作品”、“第三届全国当代工笔画大展”、“世界女艺术家作品展”、 “传承与融合一新中青年中国画名家作品联展”等等。1995年应邀作为“福建艺文交流访问团”成员出访台湾并举办展览。1996年独自应邀赴台湾进行学习交流并在台北国文纪念馆举办个人画展。
1997年应中国美协邀请为国务院紫光阁创作大幅工笔花鸟画作品,同年被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评为“97'中国画、坛白杰”。作品被中国美术馆、国务院紫光阁、国务纪念馆等机构收藏。作品多次发表于国家级专业刊物。并出版有:《唯美新势力——林任菁工笔花鸟画集》等。她的学术文章以散文的笔调论述自身的艺术实践与探索,对审美的体验和对他人作品的铨释,文风与画风互为呼应、机得益彰。其文章分别发表于《中国画》等刊物上。除美术创作研究外,热心公益、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爱心捐款物活动。1988年一件作品捐福建省残疾人基金会,1990年一件作品赠中国希望工程,1995年十件作品赠台湾残疾人基金会,1997年一件作品捐赠中国老年基金会,1998年捐画参加本单位组织爱心义卖活动,2001年捐画参加武夷山政府扶贫义卖活动并获“爱心艺术家”称号,2003年捐画参加文化部、中国文联举办“以科学战胜非典,用艺术振奋精神——全国著名艺术家捐赠义演活动”,2005年与福建省青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干部慰问福建省交通学院西藏班学生并赠画给该班,共庆新年。
2007年一件作品捐赠福建省希望工程,2008年在5、12四川汶川地震之后积极参加与中国美协、省文联、省画院等单位分别举办的捐款捐画义卖活动(个人捐资壹万元)。由于工作作风踏实,表现优秀,多年被评为优秀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曾被省人事厅评为98—99年度先进工作者、省直机关妇工委 “三八”红旗手。2008年被省文联推荐为省直机关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参加了福建省十大杰出女性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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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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