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闯红灯,会被开罚单?会。据福建省厦门市交警支队初步统计,截至5月21日,今年以来厦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79起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自全国首部系统性社会文明法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类似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垃圾不分类等长期以来被认为属于道德领域的不文明陋习,厦门不仅予以道德谴责,更开始依法严治严罚,用规则呵护社会文明之花。
步行罚单 严治交通陋习
过条马路“吃”到了百元罚单,不仅让市民唐女士连日来成为朋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在厦门本土论坛上掀起一阵热议。
5月3日下午3点多,正值“五一”小长假,唐女士与朋友一起从厦大白城斑马线靠山一侧往海边方向过马路。当时正闯红灯快速横穿马路的她,被现场执勤疏导交通的思明交警大队民警上前劝阻。这一图方便的行为实属危险,民警依法开了一张100元的罚单,并对她进行口头教育。
“罚得好,行人也要一视同仁!”“还有很多大人带着孩子一起闯红灯,也必须依法依规处理。”“不过是闯个红灯而已,又没出事,怎么还要罚款100元?”“闯红灯是不好,但好像也没有必要罚款吧?”……论坛上,就行人闯红灯被罚,尽管点赞的声音居多,但持异议的声音也有不少。
“这说明不少人的潜意识里还认为行人闯红灯不是什么大事,就跟许多年前觉得随地吐痰都很正常一样。”一位基层民警说,其实闯红灯的性质比随地吐痰更严重,不管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闯红灯,都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在厦门,针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陋习,不仅有着明确的立法规范,处罚力度也相应加大。其中,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就规定了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将被罚款100元。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法不责众与执法能力不足等故造成执行难,厦门多是通过志愿者等对行人进行劝导,鲜少对行人开罚单。
2017年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交通陋习都被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但是,正如厦门交通专家吴亚章所言,“条例摆在那里,没有处罚就没有威慑力,不少市民就没有斑马线上不闯红灯的意识”。此后,交警部门在一些重点路段加大对斑马线上车不让人、行人违规过马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7年10月12日,思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开出了文明入法新规施行以后行人被罚的首例罚单。
“罚款不是目的,更多是为了强化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处罚的措施也不仅仅是罚款。”厦门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为倡导社会文明,治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又发布了《厦门市行人违规过马路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免予处罚办法》,明确提出若违法行人愿意自觉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则可以安排他协助维持交通秩序30分钟,免于罚款。如果违法行为人在维持交通秩序时主动、认真、负责,则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总体“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