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推进城市文明建设,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多载体、立体式、常态化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力求达到全民发动、高密度宣传、形成共识。
一是求“全”,做到载体全覆盖。从运用商户LED、工地围挡、横幅、有声宣传车、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宣传载体刊登标语到入户发放动漫宣传折页、宣传册,从电视等传统媒体到微信新媒体,实现宣传渠道立体化、宣传范围全覆盖,做到文字、画面、声音综合传播,遍布主次干道、社区小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流密集区。
二是求“深”,做到立体有深度。首期印发1万份宣传折页,制作动漫展板,开展20余场大型“四进”系列宣传,组织志愿服务队在宪法日、雷锋日等重要节点进广场开展公益宣传,进镇街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共建,进商户提供便民咨询服务。同时将条例纳入单位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作为业务培训、岗位培训重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用精。
三是求“新”,创新渠道形式。顺应“互联网 ”和市民阅读习惯,加强“龙岩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力度,对文促宣传经验做法进行大量报道,制作20秒小动画专题宣传片,通过新媒体平台、公交车载等载体广泛普及,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黄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