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19日讯(通讯员 吴明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发展,近日,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2016~2018年度南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评选活动。
根据文件通知,此次活动拟评选文明村、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文明家庭等先进486个。由各党委(党工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按所分配名额向南安市委文明办等额推荐。推荐的参评对象必须通过南安市纪检、综治、卫计、安监、环保、市场监管部门会审。同时,参评的先进集体,需按照《2016~2018年度南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考评标准》收集整理创建档案,由各党委(党工委)负责组织进行自评,并通过南安市文明委组织的抽查考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类先进建议名单,将在“南安新闻网”上予以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各类先进建议名单,由南安市委文明办报送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名单后呈报南安市委、市政府命名评定。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推动兴起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潮,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南安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中共南安市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