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持续八项行动 深化移风易俗
http://wmf.fjsen.com 2018-07-28 11:47:57 来源:文明风

推动殡葬礼俗改革

规范办丧原则,明确“五个不超、五个禁止”,党员、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严格执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老年协会带头执行。明确丧事流程,建立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奖惩制度。年底前,各村(社区)初步形成“节俭办丧”良好氛围。

推动喜俗简办新办

在农历7月开展简办普度活动,杜绝大设宴席、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行为。在中小学生中推行不办或简办“十周岁”“十六周岁”生日宴。在青商会会员中倡导带头简办婚宴、不炫嫁妆,推行公益婚礼、集体婚礼。在全县星级酒店、餐饮酒楼中,开展“文明餐桌”宣传,减少奢侈浪费现象。

推动乡规民约落地

指导218个行政村(社区)制定《红白喜事规范》,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率达100%。成立“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组织对村(社区)工作者、“四会”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一约四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并充分发挥作用。

推动先进文化建设

以“移风俗、倡新风”为主题,组织文艺志愿者文化下乡、文艺汇演、基层巡讲等活动。以“家+文化”建设和“身边故事、共同铭记”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引领,推动镇、村建设一批家训长廊、家风展馆、好人碑记和邻里文化品牌项目。

推动典型示范带动

坚持以点带面,螺城镇、崇武镇重点推进,全县各镇村全面铺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选取20个社区、村开展首批乡风文明示范村(社区)创建,突出移风易俗工作重点,达到在全县的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关键人群把控

抓党员干部重点管理,从严查处违反《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惠安县开展丧葬礼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严肃问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不力的镇和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试行报备,倡导简办婚丧喜庆,建立提前打招呼提醒机制,强化考评管理和资格审查,对违反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进行约谈直至取消新提名资格。抓海内外乡贤、工商企业界人士等社会能人示范引领,督促联谊会、行业协会等制定自律章程,约束歪风陋习、引导文明新风,倡导节约礼俗开支用于奖教助学、孝老爱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推动基层文明创建

开展“移风易俗我先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每个村(社区)成立一支以上的志愿服务团队,打造一批农村志愿服务品牌。将移风易俗作为评选首届惠安县“文明家庭”、第五届“最美乡村人家”的评选内容,树立一批身边可亲、可学、可敬的榜样家庭。

推动机制健全保障

建立县级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工作小组,出台移风易俗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一镇一方案”,全面推动工作实施。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估、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惠安县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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