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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均衡,中国义务教育新追求 教师流动应制度化
http://wmf.fjsen.com 2010-03-09 16: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教师流动,让“洼地”变为“高原”

[镜头]坐在广西柳州三江县富禄苗族乡小学简陋的办公室里,龙光玉正悉心备课。就要回到原单位古宜镇中学了,他舍不下这些高山苗寨的孩子。令他欣慰的是,在他们28位轮岗教师的努力下,乡小教学水平大幅提高,流动到镇中学的本校老师们也该回来了,他们带回的,将是孩子们成才的希望。

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这是近年开始试行的一项举措。

“教育均衡与否,要看教育质量。而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师资。”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盛连喜委员认为,目前教师流动形势还不尽如人意。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委员对比研究了我国与国外的教师流动,发现“在韩国,教师没有‘我的学校’的概念,6年之内必须校际轮换。而在我国,教师如何流动,流动多久,流动多少?尚无定规。”

委员们纷纷指出,现阶段“支教式、短期化”的教师流动效果有限,必须形成长效机制。把教师流动制度化,知易行难。

近来,一则“关于举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使江苏政府法制网的点击率激增。原因在于《办法》中的这样一句话——“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的,应当流动。”此言一出,议论顿生。

“阻碍师资流动的因素是什么?是教师工资待遇的校际差异,是激励与补偿机制的缺失。”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副院长黄元河委员如此指出。

令人欣喜的是,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开始享受绩效工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且工资多寡不取决于学校不同,只与工作能力挂钩。这打消了很多教师关于校际流动的顾虑。

而在盛连喜委员看来:“只有整体提升教师水平,师资流动才能起到相互带动、共同发展的作用,让‘洼地’变成‘高原’。”


责任编辑: 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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