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
精准帮扶,突出“救急难”
除了养老院老人之外,海沧区对困难群众的一系列精准帮扶举措更具代表性和普遍意义。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元旦期间,区民政部门为每一个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500元过节费,共计发放50万元。为新增低保户发放棉被等御寒物资,为原有低保户发放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质,共计发放物资18万元。当地还降低救助门槛,对露宿人员实行“零门槛”救助,做到应助尽助。不仅如此,街道的工作人员落实逐户走访制度、加密巡查频次和应急值守,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目前,全区已建立起城乡一体的低保制度,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自去年7月起,海沧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720元/人/月,大幅提高低保对象的整体保障水平,全年合计发放低保金654.07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工作。对于特困人员,海沧在吃穿住医葬等多方面予以考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供养标准为1080元/人/月(基本生活),全年共计发放特困供养补助96.42万元。
记者了解到,海沧区在完善低保、医疗救助等日常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还建立起全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救急难”工作机制,提高救助速度和救助力度,突出解决急难对象的困难。依托区、镇(街)、村(居)三级“救急难”平台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2017年合计发放急难救助款47.51万元,为250户530名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的燃眉之急。
【长效创新】
补助培训齐推进,输血更造血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海沧区促进低保人员就业扶持办法》开始施行,此举旨在鼓励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自主就业,倡导“勤劳致富”、“耕读传家”的社会风尚,进一步促进全区低保家庭人员就业。《办法》的出台施行,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海沧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更重长效和创新。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海沧全区就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我们组织村居站长、相关网格员参加区精准就业帮扶业务培训,一年来率先在全区完成精准就业帮扶登记数8377户,共有574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比增34%。”海沧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来说,补助只能解一时之需,就业才是长久之计。去年以来,海沧区不吝资金投入,对低保、特困等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政府定期举办就业培训,并委托社工与专业志愿者对困难群体进行培训和督导,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困难群众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脱贫。“低保户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有手有脚,出去工作养活自己才是真本事!”海沧街道的老周去年已经在家门口的港区找到了一份搬运工作。
“ 2017年,海沧区‘零就业’家庭持续保持动态归零。今年,海沧还将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体系,推动‘一村一案’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有效引导困难群众就业创业,实现有就业能力的低保群体100%就业。”海沧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日报文/记者 张 珺 通讯员 林艺萍 图/郑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