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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明:12年自愿无偿献血14000万毫升
http://wmf.fjsen.com 2012-03-30 16:58   来源:莆田市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身高不到1米7,小小身躯却蕴含巨大能量:12年来,他累计自愿无偿献血多达14000毫升, 相当于2次把自己全身的鲜血都奉献给了需要的人。12年,14000毫升,两个看似简单的数字,却组合成一篇近乎完美的爱的乐章,为我们谱写了一首感人至深的奉献之歌。血里有命,此情最深;生存不息,浩荡大恩。他就是仙游百万人口中,唯一自愿无偿献血超万毫升的“献血大王”林益明。

2000年7月,仙游县组织机关干部自愿无偿献血。林益明第一次参加了自愿无偿献血活动,献出了200毫升鲜血。那时候,人们对献血的认识还不到位,参加献血都要组织动员。林益明笑着说:“献血救人,这是做好事嘛!”这是林益明对自愿无偿献血的朴素理解。

从此,林益明勇敢地走在志愿无偿献血的前列。按照献血有关规定,全血半年可以献一次。于是,他每半年就去献一次血。2004年5月,林益明得知无偿成分献血间隔时间短,可每月献1次,而且临床血小板用量大,也比较紧缺,可以挽救更多的病人。于是,他毅然加入了成分献血队伍。每隔一两个月,他就去莆田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仙游离市中心血站远达40多公里,要转4趟车。起初,家人和同事对林益明频繁献血不理解,担心会影响身体健康,都劝他放弃。随着献血次数的递增,林益明对献血知识也越来越了解:“药物靠的是生产,血液则可以自己再生。有规律地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可以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对于需要输血的人来说,血液是极其特殊的药物,没有别的药物可以替代。你不献血,我不献血。谁来救人。我愿意做助人为乐的使者,并且坚持到底,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义务献血的行列。”与其说林益明已经养成了自愿无偿献血的习惯,不如说他把这个习惯当成了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打消家人的顾虑,林益明带着儿子来到莆田市中心血站,亲历献血的全过程。最后,家人都被他说服了,变成了自愿无偿献血的支持者甚至是志愿者。他的儿子也多次自愿无偿献血。单位的丁秀萍、孙蕾等4位年轻同事也早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

2005年12月15日早上7:00,林益明正在吃早饭,忽然接到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的电话,得知气候变化造成事故多发,而且天气冷自愿无偿献血人员少,血库o型血告急!接完电话,林益明心急如焚,他仿佛看到了一名车祸病人生命垂危,急需大量o型血。时间紧急,林益明打电话向单位领导请假后,就匆匆赶到市红十字血站。为了无偿献血,即使单位工作再忙,只要他告知一下,领导总是准假他去献爱心!上午9:30,林益明赶到市中心血站。在血站的采血室,他熟练地填写完采血登记表,套上鞋套,捋起衣袖,开始了血小板的捐献。在林益明的生活中,像这样紧急献血的例子数不胜数。2008年5月12日,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一次,林益明献了2个单位的血小板,相当于1600毫升的血量。

10多年来,他就这样默默地用滚烫的热血将自己的爱心传递着。2008年10月,林益明荣获“莆田市2000-2007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2008年12月,他又被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卫生部联合表彰为“2006-200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称号;2010年12月,他获得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2011年林益明已到了55岁。10月22日是他最后一次献血。我国《献血法》规定,献血者的最高年限为55岁。想想以后没有机会再献血了,这一次他献了400毫升全血。

2012年2月初,林益明打电话到市中心血站问能不能再献血,得到的答复是《献血法》还没有修改。林益明有些遗憾地说:“有的国家献血可到60岁……”在他的潜意识里,早已把献血当成是责任和义务,一个需要穷其一生来经营的事业。

现在,他光荣地成为了仙游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中的一员,做起了义务宣传员,向社会上更多的人传达献血知识,诠释献血的意义。工作之余,不他会骑上摩托车奔波于大街小巷,发放献血宣传资料,为献血者端茶倒水、送面包,分发献血卡,讲解相关献血知识……在街头流动献血车、乡镇爱心献血屋、血站献血服务大厅,处处都留下了他忙碌的身影。

一腔热血无限爱心。在百万仙游民众中,只有他献血超过1万毫升!虽然他不知挽救了谁,但他一定知道,自己的血液正在别人生命中汩汩流淌……

责任编辑:卓志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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