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求质量,诚信公证。质量是公证的生命线。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是金钗始终坚持的信念。为确保质量,他严格办证程序,坚持依法办证,对那些不真实、不合法的案件,坚决拒绝办理;对那些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辞辛苦下乡调查取证,查实后及时给予办理,不轻信当事人的口述及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任何时候都不以开拓证源为借口放松对质量的要求。凡是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予以收案,及时审查出证,当天能办结的案件,决不拖到第二天,经常不计报酬加班工作,做到急当事人之所急,不人为浪费时间,保证公文书使用上的时效性,切实兑现公证社会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以创一流服务水平、一流服务质量来巩固证源,逐步挽回曾经流失的证源,彻底消除因服务不到位造成证源流失的现象。对那些虽然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办理但也没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只要符合"三个有利"原则,就大胆灵活地给予办理,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00年他担任公证处负责人以来,公证处的人员减少了,办证的质量提高了,业务数量和收费量8年实现了翻番达2000多件、34万多万元;拒办假证30多起,维护了公证信誉,提升了公证的公信力,得到局里干部职工的一致肯定和社会的普遍称赞。
以人为本、文明公证。公证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个重要对外服务窗口。金钗同志出身农村,能深切体会到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只知道要办公证,却不知道应申办什么公证,而且到公证处申办公证的当事人有不少都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他们希望也相信公证机构能够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远离伤害。面对他们无助的境况、信赖的眼神,金钗同志深感公证员责任重大。坚持以公仆之心、给每一位当事人以文明服务,不仅从维护他们的利益出发进行法律引导、善意提醒和人性关怀,办好公证。2008年9月,一位年近八旬的农村老妪陈某一瘸一拐来到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声称其丈夫朱某死后在县邮政局遗留有邮政储蓄若干,因存折丢失,具体存款金额不详,邮政局也不肯出具存款证明,她自己没有文化,无儿子,两个女儿均出嫁外地,没有亲友相助,希望公证处能为其排忧解难。遗产证明是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必备材料。金钗同志本可以材料不足为由将其打发走,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公仆之心促使他启动法律援助程序,主动向县邮政局调查朱某的存款金额。刚开始,县邮政局的工作人员以为储户保密为由拒绝协助调查,并表示公证处没有司法调查权,但他并不因此而气馁,耐心地向邮政局的有关领导解释:"如果以为储户保密为由拒绝查询存款余额就办不成继承权公证,实际上损害了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况且陈某系孤寡老人,家庭经济困难,领取朱某所遗留的存款是为解决生活费,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应为其提供社会救济。"邮政局的有关领导被金钗同志的敬业爱民之心所感动,同意公证处进行司法调查。取得朱某的存款证明后,金钗又及时为陈某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并根据办证经验告知她如何办理领取其丈夫所遗留存款的手续。金钗经常这样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坚持"便民、惠民、利民、护民"原则,对待当事人总是热情大方,专心听其反映情况,然后,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耐心给予解答,帮助当事人弄清所申办的事项是否符合办证条件及如何办理公证手续,从不推诿搪塞或简单粗暴地拒之门外,不分办证对象一视同仁文明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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