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勠力同心全面推进城区市容市貌治理“八项行动”
http://wmf.fjsen.com 2018-09-04 17:19:57 来源:文明风

门前四包治理行动。由文明办牵头,组织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园林处、环卫处、城区办、各社区、责任路段各相关单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社区共建路段、志愿服务路段、单位办公及所属产权(商铺、宿舍)区域的“门前四包”责任。各单位要按照“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责任路段的工作要求,对单位办公楼、停车棚雨披、职工宿舍楼(含集资或房改)、楼下商铺(含外租或出让)及社区共建责任路段和志愿服务路段开展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人员清理责任制区域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乱停车、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及私自豢养禽畜等问题。做到楼道畅通,水沟、屋顶、天沟、雨披卫生整洁,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周边无杂草、水沟畅通,管线无乱牵乱搭,无乱堆乱放垃圾、建筑材料,无乱贴小广告,确保“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环卫设施,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无积存垃圾。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增设路灯,方便居民夜晚出行。改善道路排水设施,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

户外广告治理行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文明办、住建局、城区办、各社区等单位,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依法治理街道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志牌、广告灯箱等,对陈旧、过期和未经审批的广告牌、灯箱等予以拆除;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悬挂横幅彩旗、设置跨街彩虹门;全面清洗主次干道乱张贴涂印的“牛皮癣”和非法广告。结合全县城区特色文化塑造,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加强设置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设计精美、形式新颖、特色浓郁。全面规范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广告、阅报栏广告等户外广告管理。

餐饮经营治理行动。由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广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加强餐饮业经营管理,加大餐饮业油烟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标准,确保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符合相应标准。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限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禁止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做广告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娱乐活动、建筑施工、机动车辆、夜市、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扰民行为;加强对从事铝合金、铁件加工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督促其不得有噪音扰民行为,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制止营业性制冷压缩机及电器产生的低频噪声扰民行为。做到功能区布局合理,清洗、加工、保洁、贮存等功能有效发挥,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餐厨垃圾规范处置。

建设工地治理行动。由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单位对城区内各建筑工地进行调查摸底,严格督促新开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提前办理渣土处置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渣土处置作业。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施工扰民。对乱倒建筑垃圾、超高超限、未采取密闭措施和无资质未经审批仍在进行渣土运输的违规车辆依法依规予以查扣及处罚。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工地渣土车“滴、洒、漏”现象。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防尘扬治工作,全天候开启喷淋装置,规范洗车台及配备高压水枪,施工作业场所配备雾炮机等降尘设备。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构,规划建设渣土处置场所,实行密闭化运输,实现渣土运输处置和管理规范化。

农贸市场治理行动。由商务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市场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城区办等位。改善市场内部和周边环境卫生。突出市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做到摊位摆放有序、卫生整洁、食品安全;加大对市场外交通、流动摊点等整治力度,确保市场外停车、市容秩序规范有序,无农副产品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经营规范化水平。(大田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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