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4日讯(通讯员 高岩)为进一步深化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着力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区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市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工作,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通过“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交通秩序、门前四包、户外广告、餐饮经营、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八项治理行动,勠力同心,全力打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道路畅通、设施完善、市民文明、宜居宜业、美丽智慧”的城区新形象,为建设多彩大田贡献力量。
环境卫生治理行动。由住建局牵头,组织水利局、城管执法局、环卫处、城区办、各社区等单位加大城区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力度。坚持“保洁人员全时段清扫,监察人员全路段督查,带班领导全天候抽查”,实行定员、定点、定路段、包质量的量化管理,确保城区清扫保洁清洗全面覆盖。认真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加强公厕管理。加强沿路和河道卫生治理,及时清理进出城沿路、河道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对乱倒垃圾、弃土者,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开放式社区(片区)卫生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片区)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对水沟、雨披、边角等进行大清扫,清理乱堆放、乱搭建、“牛皮癣”和违规种植饲养等问题,切实改善社区(片区)卫生面貌。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塑造城区至华兴镇、石牌镇具有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加强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全覆盖的巡查监控,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快速处理机制,多管齐下,联合供水供电、工商、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采取限制产权和断水断电等相应措施,促使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占道经营治理行动。由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园林处、闽运公司等单位,实行分组分段包干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严禁门店周围(含绿化树)乱摆放堆放、乱张贴吊挂等行为;严禁私自在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展示销售物品,流动摊贩不得逗留、不得占用停车位经营。集中开展早市、夜市、烧烤、排档摊整治。高效处置街道两旁店面装修问题,建立店面装修审批机制,要求“日产日清”,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施工、材料、废料乱堆、废水、泥浆流出场外、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等行为。加强对城区内畜禽养殖和流浪狗、流浪猫管理和整治力度。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重点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多发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通秩序治理行动。由公安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道安办、闽运公司、环宇公司等单位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系列行动,完善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打造一个秩序井然、安全畅通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合理划出部分临时停车点,解决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增设道路护栏,提高通行效率;加强公交车和出租车辆营运管理,做到安全文明行驶;加强摩托车、货车及特种车辆管理,严厉查处各种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严格约束停靠地点和行驶路线,切实加强对垃圾车、渣土车、农用车、大货车等特种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营运;及时开展车辆违规停放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人行道、车行道、消防车通道、盲道违规停放车辆行为;加强机动车维修专项整治,严禁占道修车,规范和引导城区机动车维修业的审批和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规范道口秩序和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等基础上,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实行专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