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文明办主任陈高润: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http://wmf.fjsen.com 2018-07-23 10:11:14 来源:厦门文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按照中央文明委、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把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促进“五位一体”发展的重要载体,推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2017年4月和9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先后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和中国文明网,介绍了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去年11月,厦门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中央文明委在表彰决定中明确“继续保留福建省厦门市等83个城市为全国文明城市”。

一、坚持多方联动格局,持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针对创建工作新形势,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领导共同抓,成员单位合力抓,确保创建工作常态长效。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创建工作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在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后,市委明确提出“在全国立标杆、树榜样,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目标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党委统揽、主官主抓、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2017年3月和8月,分别召开全市文明城市再提升动员大会和点评会,裴金佳书记、庄稼汉市长同时参加会议并讲话。二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书,把各项具体任务、指标要求层层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部门责任法定化。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问责暂行办法,建立问责追究制度。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增强推动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完善暗访督查机制。组建“文明创建媒体暗访团”,坚持每月一专项、每季一主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在媒体开辟“曝光台”专栏,既曝光问题,又跟踪问效,提高整改时效性。常态化开展巡查督查,编印《内部情况通报》,报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整改率达98%以上。四是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发挥特区立法优势,通过立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现行99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建设的达83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成为全国首部专题促进社会文明的地方性法规。在内容上涵盖社会制度文明、观念文明等诸多方面,在体例上形成“机制建设文明倡导陋习治理”的立法框架。既强化价值导向和利益引导,又紧盯9项不文明行为的重点整治,建立文明行为记录、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等制度和平台,提高教育处罚效果。

二、坚持核心价值观引领,持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工作各个环节、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使之内化为市民的坚定信念、外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一是突出思想教育引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开展“八不文明行为”规范行动。积极开展“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主题系列活动,开展网上宣传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我们的节日”“和谐邻里节”“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形成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态势。二是突出道德典型选树。认真推荐参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陈清洲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何祥美等5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陈清洲等3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冯鸿昌等11人荣获福建省道德模范,游文晃家庭、赵雷家庭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家庭”。全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开设“身边好人”“社区能人”等专栏,挖掘好人好事,弘扬善行美德。三是突出公益广告宣传。突出公益广告原创,每年推出一批富有创意、各具特色的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工地围挡、公交候车亭、交通指示牌背面等载体,密集推出公益广告,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声势。厦门会晤期间,全市岛内路名牌100%刊播公益广告,公交车身、公交候车亭50%以上刊播公益广告,推动公益广告走进千家万户,传递了昂扬向上的正能量。四是突出社区书院建设。着力创新社区书院管理运行机制,打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力助推了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目前,全市社区书院已建成267家,占全市社区(村)的52.3%。组建了“理论宣讲轻骑兵”,深入社区书院开展理论宣贯和形势辅导,吸引17万多人次的居民参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家入户、深入人心。中国文明网头条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先后报道了厦门创建社区书院的经验做法。

三、坚持共建共享,持续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文明创建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一是深化文明单位(行业)创建。规范文明单位参评范围,组织对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考评,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提升。在全市34个行业中深入开展“服务大发展、建设新厦门”竞赛活动,128个省级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有效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纳入文明创建考核机制,提升了融合共建激励水平。二是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调研,制定乡风文明行动三年计划和深化移风易俗行动实施方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巩固提升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老区山区建设成果,推动农村面貌持续改善。组织188个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157个行政村进行结对共建,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依托电视传媒,开展“移风易俗大家谈”大型宣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制定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百名校长百万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牵引,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争当文明小白鹭,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活动为载体,提升学生文明素养。以“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为抓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3所中小学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3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省级文明校园考评。四是深化文明旅游工作。抓住春节、元旦等重要节点,做好旅游宣传引导。开展“当好会晤东道主·文明旅游我先行”系列活动,围绕旅游相关产业抓好文明旅游宣传。成立市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总队,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把文明旅游宣传纳入导游的培训考核,贯穿于旅游行程始终。探索建立旅游“红黑榜”制度,适时曝光不文明行为,有效提高了行业监管实效。

四、坚持“三化”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着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三化”建设,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全城都是志愿者”的良好局面。近三年来,我市入选全国“四个100”志愿服务先进典型11个,数量位居全国第四。一是推进制度化建设。建立与全国互联互通的“志愿厦门”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 ”志愿服务工作,开通在线注册、项目发布等系列功能。为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统一购买保险,免除后顾之忧。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培训师资库,依托社区书院推行“菜单式”服务,开展各类培训4500多场次、近60万人次参训。二是推进常态化建设。以社区作为主要阵地,开展“平安铃行动”等620个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在公共场所建立100个志愿服务驿站,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活动,100多万名志愿者、3000多支志愿服务队伍常年开展活动。规范文明单位、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工作,1100多个文明单位对接342个社区开展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活动2万余场。2017年,开展“厦门会晤·志愿同行”五个百大行动,全市98万人次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了会晤保障。三是推进品牌化建设。注重培育志愿明星、品牌队伍、优秀项目,确定“92580”志愿者联盟、老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等30支为市品牌志愿服务队。召开品牌志愿服务队分享交流会,组建市“美丽心灵”志愿服务队,利用节假日到各志愿服务站点开展活动。

五、坚持以培育时代新人为目标,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实施以德育人提升行动。利用重要节日,每年集中开展3次以上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等主题教育。在全市推广“启航明天,争当四好少年”主题队会活动,形成“一区一特色”的德育新模式。以“学雷锋、在行动”“小小志愿者”等为主题,引导未成年人践行道德规范。完善中小学校文明创建评估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办法,定期开展德育工作测评,积极评选推荐“美德少年”。二是实施净化环境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网络环境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整治,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抵制低俗之风活动,规范网吧经营秩序,推动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鼓励优秀少儿原创动漫作品的创作生产,办好厦门电视台少儿生活频道,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大力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三是实施第二课堂提升行动。推动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推进在所有社区建立“四点钟学校”“小精灵俱乐部”等教育平台,开设“绿色网吧”“少儿图书室(角)”等服务项目,城市学校少年宫总数达83所、命名“厦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51个。建立校馆衔接制度,编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参观指南、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手册,推动实现校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厦门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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