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列入中央全会主要议题。会议结束后,中央网信办就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举行多次座谈会。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座谈会中提出,“依法治网”要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10月27日 《新京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基调,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篇章。以法律为准绳,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全民依法办事,形成“人人学法、知法;个个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有力彰显。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作为维护社会正常运转和公平正义的“平准”,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其普遍适用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互联网也是其规范和调整的一部分,依法办网、依法治网、依法上网理应成为自觉规范。
依法治网是民心所向。网络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诸如虚假信息、网络侵权、虚假广告、淫秽色情等负能量也随之俱下,让网民诟病头痛。而一些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网络系统的安全,扰乱了网络秩序,也影响到网民以及广大普通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公众对依法治网的呼声愈发强烈。
依法办网是重要前提。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网上信息内容滥觞于提供渠道的电信运营商和附着的平台载体,平台提供商和通信运营商只有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把审核关,防止“病从口入”,才能从根本上斩断不良信息链,污浊的负能量才不会流入寻常网民家。
依法上网是应有之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首先要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在从事互联网活动中,时刻用法律法规的准则来衡量自己行为的是与非,做到不散步谣言,破坏社会稳定;不利用网络欺诈他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网民应该满怀崇高的社会责任感,遵守道德风尚底线和社会公共秩序底线,摒弃“唯恐天下不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围观心态,不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特别是那些网络大V,更应该心中有杆秤,做维护互联网正常秩序的表率和网络文明的使者。
互联网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维护好、耕耘好这块精神沃土,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网民共守“法律底线”,不逾越雷池一步,携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绿色空间。(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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