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此次座谈会不仅有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机关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和北大教授张颐武等知名专家学者,人民网和腾讯网等网站负责人,高子程等律师参加,还有来自北京社区的大爷大妈们参与其中。整个座谈会持续约4个小时,与会人员争相发言,屡屡出现“抢话筒”的小插曲。(10月25日 新华网)
网络世界是虚拟的,其虚拟性在于人们往往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曾经有句著名的网络语言叫做,你不知道跟你聊天的到底是不是一条狗。但是,尽管如此,网络世界依旧需要法治的维系,因为从根本上说,网络世界仅仅是现实的延续罢了。即网络世界看上去很虚拟,但在实际上,它不过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罢了。而如何让法治成为网络世界的信仰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因为对于网络世界来说,只有将法治变身为基本信仰的话,对于每个人网民来说都是一种福音,他们不再担心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遭遇破坏,在这样的基础上,法治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一种信仰,成为网络世界的基本准则。
让法治成为网络世界的信仰,每个网民都应该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自己的言行都在法律的框架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在网络上冲浪,从注册一个账号开始,尽管你不是实名制,但你在网络上发布任何一条信息,传播任何一条信息,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的原则。即你发布的信息,你必须对其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能够承担其这个责任来。试想,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这样的情况,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的基本逻辑进行网络世界的规范的话,对于网络世界来说也就会自然而然形成一种道德规范,而沿着这样的道德规范延续下去,整个网络世界的关系也就会变得清朗起来。
同时,让法治成为网络世界的信仰,不能或缺的就是法律的规范,即对于网络世界的清理必须变得及时且有效起来,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介入,只依靠道德规范的话,往往是不能奏效的。所以,如果我们能够把法治当作网络世界的信仰的话,一个重要的基准就是法律的完善,尤其是随着网络世界的发展,关于网络的立法必须变得与时俱进起来。比如新的司法解释就将网络侵权案件的审理变得更加符合现实情况,比如面对各种匿名发帖等情况,可以同时将网络运营商当作被告的规定。这样的话,对于网络世界来说,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受到保护,每个人也都将成为网络法治的贡献者。(特约评论员 费正青)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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