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出新规 传承孝文化盼更多尝试
“常回家看看”实施一年,在南京社会福利院产生的孝老、爱老效应却不佳,常来探望老人的子女依然常来,不来的依旧不来。为此,南京一养老院首推新规,要求子女一个月至少要去看望老人一次,如果做不到,福利院拒绝接收老人入住。
在以房养老的政策推广有一定难度的背景下,“常回家看看”成为延伸和传承孝文化的首要、也是最重要举措。政策出台之初,笔者曾撰文对监管方式、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过剖析,如今新规出台似乎也印证了当初多数人的担忧,它的“强制性”虽不至于给不去看望老人的子女带来惩处,却在无形中给子女们带来的行动上和心理上的压力,作为一种德育也好、警示也罢,相信能够为推动形成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风气带来正能量。
当然,“常回家看看”不仅是为了让老年人在当下生活得更好、享受到更多关爱,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在传承孝文化、传承中国礼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连父母都不愿照顾好,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品格可谈?每个人的能力有高低之分、际遇有好坏之分,且不论子女能够为父母提供怎样的晚年生活,豪华也好清贫也罢,最重要的是不能丢失孝心。孝心尚在,老人们的晚年生活就不会不幸福。
要从法律层面强制子女常回家探亲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毕竟在目前“不孝”只能作为道德层面的缺失,无法以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他们;因此,是否孝顺父母、是否关爱老人,更多的有赖于子女的自觉性。发展养老产业,社会上如今比较看重的是与“常回家看看”有关的一系列法规政策。笔者以为,传承孝文化除了鼓励子女常看望父母外,还可以有多种尝试:例如延长重阳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的时间、增设探亲假、针对员工请假松弛有度等,笔者相信,这些具备人文关怀的措施能够为子女探亲提供充分的外部条件,让他们不至于在“常回家看看”的政策面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苇一)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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