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是西方的情人节,一些情侣的爱意却一定要用“刻字”的方式来纪念?情人节过后,湖南烈士公园长廊的木质柱子上,多添了许多刻上去的“爱情宣言”,诸如“鑫爱琼”“不离不弃”“XX,爱你一辈子”等。公园管理方表示,正在申请专项拨款,为这些公共设施“洗洗脸”。(2月16日《南方都市报》)
热恋中的情侣用各种方式表达“爱情宣言”,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本无可非议。然而,一些情侣将自己的“爱情宣言”,刻在烈士公园的木柱上,留下剌眼的“墨宝”,便是一种不文明的表达方式,不仅破坏了公共设施和旅游环境,也与倡导“文明旅游”的新《旅游法》格格不入。
位于长沙市的湖南烈士公园,享有“潇湘明珠,园林瑰宝”的美誉,是湖南省最大的集纪念与游览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特别是在纪念区,耸立着毛泽东主席手书题词的“湖南烈士公园纪念碑”,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年的清明时节,人们在此凭吊先烈,缅怀历史。可见,在烈士公园刻下“爱情宣言”,轻则是对革命先烈的不尊,重则存在违反《文物法》之嫌。《文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事实上,在烈士公园刻下“爱情宣言”,是“到此一游”乱象的又一个版本。究其原因,除了当今一些年轻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之外,更在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些人恣意在旅游景点和文物上刻划涂污,还以为是一种个人自由,是在展示自己的“爱情宣言”和“艺术才华”。殊不知,这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问题是,以往对于这种行为,仅止于道德谴责,或使用“剁手”之类的语言暴力,难以唤醒人们对旅游环境和文物的敬畏之心。
因此,“爱情宣言”请用文明方式表达。而文明方式既需要相关法律进行规范,更需要制度进行文明“导游”。比如,在旅游景区和文物保护单位设置“电子涂鸦墙”,供游客和情侣尽情“抒发感情”,既是一种文明的管理服务方式,世是一种文明的表达方式。特别是,应尽快制定“文明旅游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章可循,照章行事,用制度规范游客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游客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张西流)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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