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传播使信息交流结构失去了传统媒介时代的稳固性,也势必使自我日益去中心化、去稳定化。传统的作者、读者之间支配与被支配的倾斜关系、顺承关系遭到了消解。来自各种社会阶层的审美主体取代了传统的专业化知识精英主体成为网络空间、大众文化场域中的弄潮儿。文艺创造和审美实践日益平民性、全民化,每个人都可以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根据自己的心愿选择特定的创作方式,凸显自己的审美个性。网络传播时代也是一个文艺创造、接受日益媒介化的时代,文艺审美主体的媒介化成为一个突出的事实。这不仅是指传媒业从业人员在当代文艺审美实践中,起着沟通作者和受众的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这些新型文化媒介人成为当代文艺生产消费中举足轻重的新主体,而且是指媒介日益成为审美的构成性要素,作家和受众离开媒介就可能举步维艰。
网络传播对审美客体也产生了深刻影响,网络传播的时代是一个多种媒体空前融合的时代,这为文艺的跨媒体传播运行提供了契机,赋予了审美客体多媒体性、超文本性,使影视、小说、DV、电子游戏得以相互改编,形成了链接效应。也使它们得以不断汲取对方的技术因子和艺术审美理念丰富自身。同时,Internet的即时复制能力使得原本不复存在,无原本的复制品广为传播,摹本与真本、珍本的界限被消解,文艺产品日益“脱域”化、无根化、中性化、共时化,地方风情、神性仪式化色彩、审美灵韵日渐弥散,膜拜气息、珍稀品质渐次淡薄,文艺与非文艺、商品与艺术、生活与审美之间截然对立、高下判然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了,商品日益形象化、艺术化,文化日益产业化,日常生活日益审美化,审美自律、唯美主义、文艺超然于世俗生活之外的传统文艺美学观念由此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数字化革命”导致了物质型经济向信息型经济的转变,使传统的“烟囱工业”日益被“无烟工业”、“创意产业”、“知识经济”取代,形象、符号、品牌、创意日益成为商品价值的源泉,也日益成为审美客体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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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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