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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政务网“雷人”口号击中网络广告监管软肋
http://wmf.fjsen.com 2010-03-08 08:21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新广告形式监管急需立法跟进

记者了解到,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提出了一项议案,建议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谢子龙在议案中提到,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建立广告行业市场秩序、规范广告市场主体宣传行为、杜绝虚假违法宣传、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厂商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对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方面,出现了部分环节无法可依或者不相适应的问题。”谢子龙举例说,比如,部分新的广告形式未纳入监管范围,一些虚假广告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对违法虚假广告惩处措施有待加强等。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广告法(修订送审稿)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议,其中网络广告将被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记者 黄辉)


责任编辑: 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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