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0月26日讯(通讯员张舒黎)湖里区对接市创建办督察检查机制,结合我区文明创建工作的实际,制定并落实《湖里区文明创建督查机制》,明确一系列检查督查、整改反馈、监督约束的常态创建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城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全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文明创建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建立检查督查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检查督查重点为市容卫生、占道经营、市政设施破损、共享单车停放、垃圾分类、门前三包、违章停车、黑网吧、三无产品、非法出版物、消防隐患、主要交通路口交通秩序等。全区共分为四大项检查,一是随机抽查组,由区创建办、区城管委办、区爱卫办每月会同区创建指挥部专项协调整治组人员组成,重点查看市容卫生、占道经营、共享单车停放、违章停车、交通秩序和公益广告等内容。二是专项检查,由区创建指挥部十个专项协调整治组组成,每月按职责组织对口检查,深入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及公共场所、六小行业,发现和查处问题。三是联动排查,由区行政执法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建发城建集团等部门动员督促一线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巡查。四是路长巡查,每周三下午,全区路长到位开展巡查,及时处理一般性问题,并按路长制问题处理机制报告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对口处理。
二、建立整改反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反馈整改是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途径。要求各单位明确各自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在检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或随手可以解决的问题,立足自我尽快解决,不属于自身职责或自身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拍照举证,依路长制问题处理程序报告处理。上级检查督察及随手拍通报的问题、区创建办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区创建办分发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处理,单一部门处理不了的问题,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处理。区城管委办定期汇总的问题,及时提交区城管委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重要问题结合周三路长制巡查,安排区领导现场研究解决。上级检查督查及区创建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成后,责任部门按要求拍摄同一位置、同一方向整改后的照片,按时反馈上报区创建办。
三、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执行到位。一是由区创建办牵头,联合区效能督查办在各单位反馈整改情况后,适时组织回访抽查,查看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到位的,再次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二是抽调联动排查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整改情况监督组,建立联动排查整改联络平台,共同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再次抓好整改。同时,依托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记录问题整改情况,定期通报,并将记录结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等级动态管理评分依据。长期存在的明显突出问题被发现,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通报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或被市、区抽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交区效能督查办通报问责,并由区文明办依据《湖里区文明单位文明等级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扣减直接责任单位文明考评分数。
通过以上机制的执行落实,全区常态化文明创建的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