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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华:传承诚信 让百姓放心
http://wmf.fjsen.com 2013-11-06 17:32   来源:漳州市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杨梅华经营小店10余年以来,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努力创造诚信守信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杨梅华,女,1967年12月出生,长泰县坂里乡石格村妇女主任。这个普通个体经营者、默默无闻的乡村妇女,用自己朴素无华的行动传承"诚信"的美德。经营小店10余年以来,杨梅华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努力创造诚信守信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生意大小都一样,如果没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就没有经营效益的提升和市场的拓展扩大。"这是她常说的一句话,也是她朴素的经营理念。经营小店10余年以来,杨梅华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努力创造诚信守信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杨梅华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关系百姓健康,关系千千万万消费者切身利益。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她几乎成了半个《食品安全法》的专家和宣传员,她总是热心地宣传,提醒消费者注意各类非法添加剂,并严把进货关,在自己经营食品类商品中,绝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等假冒伪劣食品,对新进的的食品仔细检查,对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等"三无产品"一律退回供应商。

来杨梅华小店购物的人都知道,她出售食品类商品都有一道"程序",就是与消费者确定售出食品的保质期,提醒他们安全的使用期,确保食品安全得到保障,至营业以来,她从未出售过一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坚决不让任何一件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消费者手中,贴心的举动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赞赏。

杨梅华常说:"做生意要长久,就必须重诚信,做到童叟无欺。"话虽朴实,却是她多年来经营的宗旨。在平常的买卖中,她从不贪小便宜,决不为一点蝇头小利而损害消费者的权力。有一次汤某某来结算800元的货款,她清算后发现多出一张100元,并当场把多出的100元归还给。还有一次一位大妈来买一包23.5元的香烟,由于年老眼花错给了53.5元(两张20元和一张10元),杨梅华也是当场把钱归还大妈。在今年日本大地震后引起的抢盐风波中,很多商店的的盐涨价了,只有杨梅华坚持不涨价,她除家中留下一包自用外,将剩余的盐全部按原价售出,同行对此不解甚至冷嘲热讽,可她总是一笑而过:"我的店又不是今天开了明天就不开了,做生意赚钱就要诚实守信、讲良心的。"

多年来,杨梅华坚守着"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从不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从而赢得了顾客的一致信任、赞誉及尊重。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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