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
http://wmf.fjsen.com 2019-03-22 16:47:53 来源:文明风

文明风3月22日讯  为宣传贯彻实施《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连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引导和促进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从3月开始连城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文明办在全县下发《关于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月的通知》,要求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文明校园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活动落实。县委文明办将活动月的工作成效列入各类文明创建的动态管理和创建考评重要内容。

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级文明单位组织召开学习动员会,同时充分运用宣传栏、文化墙、道德讲堂、电视台等宣传阵地设置专题专栏,宣传《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县委文明办组织各单位、社区、学校观看传播《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动漫宣传片,提高市民对《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共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组织践行文明行为主题志愿服务。一是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到包干路段、挂钩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向市民分发各类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县委文明办制作《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展板,在公园、广场、重要路段巡回展示。三是各级文明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村)开展文艺演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到学习宣传与文明养成相结合、与文明劝导相结合、与阵地建设相结合、与文明创建相结合、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连城县委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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