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福建故事 绽放多彩非遗
福建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大省之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领导下,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动作为,强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体系建设,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共七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名录,成为我国迄今在国际非遗保护三个系列上获得大满贯的唯一省份。全省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0项,居全国第九位;省级项目490项,居全国第17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3人,居全国第三位;省级传承人735人,居全国第六位。全省有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纳入市、县两级管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1300多项。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非遗保护传承环境不断优化。
探索推进非遗保护传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将台湾同胞纳入我省非遗传承人评审对象;从2011年开始,组织实施“闽籍书画名家抢救工程”系列活动。推动非遗保护融入文化精准扶贫,组织实施的福建农民漆画工程荣获2017全国文化馆(站)优秀群众文化品牌荣誉称号。
探索建立非遗评审机制和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机制。制定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物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探索建立非遗保护传承情况评估机制。组织实施对入选联合国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南音项目进行保护传承情况进行评估,目前,评估工作正有序推进。
推动建立振兴传统工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细化完善福建省振兴传统工艺实施意见;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在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383个传统工艺项目中,我省有21个项目入选,总数位列前茅。
探索建立非遗宣传展示工作机制。从2006年开始,连续12年在遗产日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系列展示展览展演活动;组织参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如厦门金砖会晤、 “中国共产党的故事——绿色发展”专题宣介会等。组织编撰《中国建窑建盏大观》《中国德化瓷器大观》《福建非遗项目名录》《中国农民漆画作品集》等书籍。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实施国家非遗保护传承研培计划。福建省共有3所院校入选“研培计划”,已举办2期研修班和21期培训班,共计培训学员约1300人次;2018年将举办6期研修班和6期培训班。
为进一步讲好福建故事,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下一步工作将着力于:
非遗保护法制建设。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协调,推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年内正式通过,为我省的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法律保障。
非遗生产性保护。组织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单位申报活动,全省选取若干条件比较成熟的非遗保护传承单位,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
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9日)期间,省、市、县文化部门三级联动,将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文化厅及直属单位将开展10项活动,各设区市同步统一举行1场启动仪式和49场展览展示展演宣传活动,各相关县市区将安排100场活动。
筹办福建优秀传统文化大展。目前,正策划举办以绚丽多彩的福建文化为主题的福建优秀传统文化大展。将通过图片展板、实物展示、现场展演、数字化展示等形式,从多元深厚的文化底蕴、开放包容的人文精神、特色鲜明的文化风采、永续传承的福建文脉等四个单元宣传展示福建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