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从警21年来,他始终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厦门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他是灌口百姓的“亮灯警察”。2007-2011年,在灌口交警中队担任领导期间,他用五年时间在灌口各交通干道实施“亮灯工程”,走烂27双鞋,向镇、区、市等主管部门主动报告,争取六千多万元资金投入灌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换来了灌口辖区建起3座人行天桥、15座红绿灯、6座高位照明灯、18条斑马线,紧接国道324线辖区15公里路段全线亮起了路灯,连灌口双岭、东辉、田头等偏远山村的百姓家门口也亮起了路灯,灌口百姓称他为“亮灯警察”。
他是厦门警队的“宣传大使”。从2007年起,经过三年多努力,在原灌口交警中队建立安全宣教中心,内容涵盖交通安全系列教育和防火、防电、防溺水、防诈骗等内容,他创新制作的宣传用品“环保袋”、“茶具”、“笔筒”等随着他的足迹走入千家万户,平安理念也渗透进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该中心已成为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示范点、福建省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示范点等,赢得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赏。他从警以来授课2000多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自创的“吓死贼”、“气死贼”、“烦死贼”、“累死贼”、“恶贼一锅端”等家庭安全防范小妙招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