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8月6日讯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三明市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一是抓宣传教育。将8月设立为全市诚信教育宣传月。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两区和部分企业共40多家单位,在城市客厅举办了以“共铸诚信三明,实现中国梦想”为主题的诚信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在《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三明市政府网等主流媒体固定开辟“诚信建设”专题专栏,确保每月完成两期以上;依托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食品药品企业道德讲堂,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诚信三明”主题教育,并利用职能部门进社区活动,发放诚信教育宣传单和小册子近5万份。同时,还借助新兴媒体手机短信和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诚信三明”宣传,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是抓“红黑榜”发布。制定下发《三明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通知》、《关于建立诚信“红黑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备忘录》等文件,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15个成员单位分别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诚信建设及“红黑榜”发布的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栏”设置诚信“红黑榜”栏目,每两个月发布一次诚信“红黑榜”名单。今年来,三明市通过三明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4次“红黑榜”名单,有140家单位和企业登上“红榜”、98家企业和个人列入“黑榜”。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利用电子显示屏,每天对全市恶意欠债的“老赖”进行发布,共有1000多名恶意欠债的“老赖”有关信息被发布。
三是抓载体创建。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广泛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创建。在持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和“诚信单位”评选表彰的同时,近期又推出 “诚信经营,满意服务”、“诚信服务,满意人民”等系列活动:分别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学习双桂坊,诚信做食品”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诚信经营企业和个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分别有22家、157家、439家;夏商列东百货大楼和三元百货大楼继续保持“全国百城万点无假货示范店”称号,东新二路等七条街荣获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福建金林凯轻纺实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华福竹制品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个体被评为2013年度省级工商信用优异经营户。今年5月,中国文明网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梅列区法院女法官周正荣获“诚实守信”好人。
四是抓机制建设。首先是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市发改、教育、司法、住建、环保、交通、经贸、卫生、税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管、金融等行业和部门率先建立社会征信系统,并加以整合和运用,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让守信者受到奖励,失信者受到惩戒。诚信企业可以凭借诚信等级得到不同信用贷款额度。在市委文明办的运作下,省道德模范大田县供电公司职工曾垂育贷到个人首笔信用贷款100万元;惩处失信者,对恶意欠债的“老赖”在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上进行严格限制。其次,着手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卫生局、市法院、市人民法院等联席会议成员都在建立健全诚信信息查询平台,该查询平台可查询诚信企业及个人信息,失信企业及个人不良记录,并全面整合金融、税务、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此推动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积极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诚信社会、诚信三明建设。(三明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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