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断推出新举措 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改革发展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为绿色发展积累“福建经验”
《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示范区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文溥说:“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生态文明发展的经验,是国家赋予福建省的职责和义务。”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推进,福建正逐步淡化GDP增长指标,努力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福州市永泰县生态良好,被誉为“福州后花园”,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福州市规定,“对永泰不考工业规模考大气、不考企业税收考水质、不考工业总量考新型产业科技含量。”
“这样的‘三考三不考’,把准了后发山区的脉门,让基层干部群众更加明确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永泰县委书记林强说。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李文溥表示,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深化改革有机统一,在持续创新中探索“标本兼治”之策,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更多“福建经验”。
专家指出,当前福建省正在流域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综合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努力寻求符合国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力争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都走在全国前列。(完)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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