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华社3月28日)
中央六部门联合部署公益广告宣传、推广工作,既是对2013年公益广告宣传成绩的总结、肯定,凸显了公益广告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十分必要性、极端重要性;又是对下一阶段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动员、指导,暴露出我们在公益广告宣传方面的基础薄弱性、方式单一性。
笔者认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我们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要进一步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公益广告的内涵“深”起来。中国传统文化的宣传、雷锋精神的推广、诚实守信的承诺、勤劳节俭的沿袭、尊老爱幼的传承、文明旅游的倡议、保护环境的关注、法制观念的普及……要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在公益广告的创作始终,要把中国特色体现在公益广告的画里画外,要把普世价值融入到公益广告的字里行间,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
要进一步提高创作水平,让公益广告的画面“美”起来。公益广告也需要精美,粗制滥造的作品不但不能“吸睛”,还会遭到“白眼”。要把各方面创作资源都用起来,打造更多的优秀作品,创造出更多浓墨重彩的“中国风”、时尚靓丽的“小清新”、大气摩登的“国际范”、朴实无华的“泥土香”、亲切感人的“邻里情”,提高公益广告的“回头率”。
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影响力,让公益广告的载体“多”起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新兴媒体以及各类大众传播媒介作用,让公益广告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上“有画面”,在微信、微博、QQ等新兴媒体上“有声音”,在公汽、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运输设施上“有阵地”,在车站、学校、景区等重点部位“有舞台”,提高公益广告的“入住率”。
要进一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让公益广告的发展“活”起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益广告的宣传推广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防止“群龙无首”;要健全政策法规,防止“张冠李戴”;要注重顶层设计指导,防止“变形走样”;要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偷工减料”,促进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益广告的“健康值”。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03-31石狮市成为全国“公益广告发布平台试点城市”
- 2014-03-28福建组织收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电视电话会议
- 2014-03-24社会需要多一些充满人情味的公益广告
- 2014-03-05晋江被批准为“公益广告发布平台试点城市”
- 2014-02-27愿公益广告之灯常亮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