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我国志愿服务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兴起,在社会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半月谈记者最近调查发现,当前国内志愿者活动存在“被志愿”、节假日服务扎堆、志愿者权益受侵害等现象,不仅让志愿服务“变味儿”,更有损志愿者的形象和积极性,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将妨碍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半月谈网12月5日)
“志愿者”这个词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早已不再陌生。从抗击非典到汶川地震,从城市道路的文明督导到西部贫困山村,都有志愿者们的身影。志愿服务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渗透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对整个社会环境和人们精神面貌的健康发展产生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志愿活动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政府机关、学校搞活动,就“抓”一些志愿者过来,作为免费或廉价劳动力使用,或者作秀撑场面;每逢学雷锋日、全国助残日、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就会出现志愿服务扎堆现象,导致部分弱势群体不堪其扰,原本奉献爱心的志愿服务变成了被服务者的“负担”。另外,志原者的权益也缺乏有效保障,虽然志愿服务是以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为前提的,但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应当得到有效保护,一些从事救援、反扒等活动的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城市道路的文明督导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这些问题都是志愿服务中急需解决的。正如报道所言,这些问题倘若不能有效解决,不仅让志愿服务“变味儿”,更有损志愿者的形象和积极性,终将妨碍志愿服务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笔者以为,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就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一是应该处理好政府与民间的关系。目前志愿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主导型的,是自上而下组织的,带有政治色彩,一种是社会主导型,是自下而上组织的,具有民间自发性。因此要处理好政府主导的志愿活动与非政府组织的志愿服务间关系,既要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又要让志愿服务规范高效运作。
二是要处理好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关系。大型志愿服务具有暂时性的特点,而日常志愿服务活动以社区、一帮一等为主要形式,具有经常性的特点。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重心逐渐下移,将来志愿服务的生长点将放在社区为主的服务资源上。因此在重视大型志愿服务的同时,应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日常性志愿服务上,不能停留在每逢重大节日的“中国式慰问”上,让志愿服务常态化、人性化。这就需要建立志愿服务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志愿服务提供者和需求者可借助此平台发布供需信息并由志愿服务政府部门进行核实、对接。
三是应处理好低端服务和高端服务的关系。低端服务主要指慰问、捐款等一些专业性不强的志愿服务,而高端服务是指心理、法律咨询和医疗服务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工作,后者也是社会需求较大的方面,我们现在都还只是停留在低端服务的推广上,因此需要将志愿服务有低端向高端发展。这就面临一个志愿服务培训的问题。培训不仅需要在投入上加大力度,还需要加强培训的实质和内容上的针对性。
四是处理好助人和自助的关系。志愿者不仅要学会助人,而学会自助,要明确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交通、通讯、误餐等保障。大力探索设立“志愿者风险基金”、“志愿者救助基金”等,支持商业机构开辟公益性的志愿者保险服务,通过社会救助和商业保险加强保障。同时,应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对志愿者行为的认定、考量、鼓励和支持,让志愿者在奉献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回馈和认同。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我们相信,随着志愿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进步的浩荡洪流会感召着越来越多的人更加主动地投身到志愿服务中来,为国家的繁荣、社会的和谐和世界的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特约评论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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