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孝心 常回家看没?
http://wmf.fjsen.com 2013-07-10 15:42 潘德东 来源:渝北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子欲养而亲不在”是一种遗憾,更是一种悲哀。子女年轻力壮的时候,可能无法体会这一点。但如果当父母佝偻着身子、一天天病弱,当他们不断吃药、卧病在床时才想起,那时,就晚了!俞大姐告诉我——“孝心不能迟到”,说的就是尽孝贵在及时,贵在行动,贵在坚持。
在芜湖“道德讲堂”,我还听了一些“老人孝敬老人”、“敬老大有可为”的凡人善举:禹王宫社区,七旬老人吴德友、桑秀英照料八旬姨妈,13年如一日;城西村老人王德柱,照料瘫痪的岳母,23年如一日……
66岁的梁福祥,18年如一日,悉心照料妻子前夫双目失明的老母亲李德贞,陪她晒太阳,给她喂饭、穿衣;牵着她散步,给当她“眼睛”……年过九旬的李德贞老人逢人便说:“如果没有他,我不知死了好多回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六旬老人王明梅,经常到孤寡老人家中,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九旬老人贺秀兰,看到王明梅把开水吹凉,给自己喂药,不禁大哭:“我这辈子,还没享过这么大的福!”王明梅也哭了,一声“妈”脱口而出……
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居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其实,“常回家看看”是子女最基本的“义务”、最起码的“本分”,用不着法律“强求”,也应当有良心驱使、道德自觉。
这便是我在芜湖“道德讲堂”,上的最深刻、最感动、最受教育的一课。我想到了“孝”字,它上面是“老”,下面是“子”,意思就是:子女要把老人高高托举在头顶,扛起孝老、敬老、养老的责任与担当。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百善孝为先,常回家看看,完全可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潘德东)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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