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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回归本意需法律护航
http://wmf.fjsen.com 2012-08-31 17:32  徐娟 来源:中国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我国慈善事业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发展得相对比较缓慢。重要原因之一,是对公众的爱心捐赠在监管使用上往往缺乏法律的刚性约束而被随意支配,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伤了捐款人的心。王月霞父亲挪用女儿的救命钱,数额尽管不大,但再一次提醒着我们:如果让这样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以致熟视无睹甚至公众麻木,无异于开了慈善的倒车,甚至扼杀慈善。

发达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历程表明,用成熟理性的法制来规范慈善募捐,是封杀钻营空间,堵塞任意胡为缝隙,让慈善回归本意的必由路径。从目前情况看,制定完善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配套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不仅要从法律层面将监管的关口前移,从接受公众捐款的第一分钱起,就将公开透明的运作公之于众,使挪用捐款者“不能为”;而且要加大实际的惩戒力度,让以身试法者在声誉、经济、人身等方面受到应有的惩罚,使挪用捐款者“不敢为”。唯此,才能更好地呵护公众的爱心,塑造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徐娟)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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