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思想道德频道> 综合资讯 > 正文
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 我们为何不敢见义勇为?
http://wmf.fjsen.com 2011-07-20 08:44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美 国:

施救产生差错须担责

在美国,见义勇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和具体内容因州而异。有些州的法律并不保护普通人,仅仅保护受过急救训练并得到医疗保健机构颁发证书的人员。如果施救者既没有受过施救训练,也没有获得证书,则此人在施救过程中产生差错的话,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美国公民并没有救援陌生人的义务,除非施救和被救者之间存在某种照顾关系,如父母和子女、医生和病人等等。但也有一些州例外,如明尼苏达和佛蒙特州要求,在紧急事故现场的人必须对需要救助者给予合理的协助。明尼苏达州甚至将“见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协助,以犯罪论处,在佛蒙特州也会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新加坡:

被援助者反咬一口有重罚

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则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该规定实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公民在实施见义勇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在新加坡,见义勇为已经借由道德的法律化上升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