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热评 > 正文
碰撞:慈善立法能否终结捐助尴尬
http://wmf.fjsen.com 2010-03-14 10:51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香港中国星火基金会主席罗叔清代表:

注册应简便,审查要严格

香港有两种慈善机构,一种是法定的慈善机构,如保良居、仁济医院,规模较大,由立法会拨款运作。政府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审查,保证钱款不会落入个人口袋。

另一种是民间的慈善机构。由于成立手续简便,因而发展很快,涉及范围也广。在香港,无需预先设立专门基金,只要向政府递交注册申请,和一份包括人员构成在内的机构运作目标计划书,经审核通过后,就可宣告成立慈善机构。获批后,政府为其提供租金优惠的办公场所,每周一至两天可到公共场合举行募捐活动。民间慈善机构则每年一次,向政府递交财务状况和人员变更状况报告,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后才能继续运作。(记者 张蕾整理)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