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明溪县在认真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着手,不断完善社会志愿者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做法是:
一、注重宣传先行,构建社会志愿服务网络
1、抓宣传动员。加强与机关、非公企业、学校、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采取上门走访、座谈交流、共建联席会等多种方式,并通过单位、社区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街头宣传、文体活动、广场文艺汇演等各类活动,同时下发《关于成立明溪县社会志愿者分会理事会的通知》、《关于成立明溪县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暨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精神和重要意义,提高机关干部、居民群众对于志愿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队伍组建。按照建设“分会-服务队--小组”三级志愿服务网络的要求,县里成立了志愿者分会,确定在省、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成立服务队,现己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团县委)、教育志愿者服务队(教育局)、科普志愿者服务队(科协)、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司法局)等县级志愿服务队7支3000余人,省级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队9支500余人,市级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队29支5000余人,各服务队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为队长的常务服务小组,均有明确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县里还成立了由县委文明办主任雷祖泉同志任组长的明溪县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切实负责负起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的职责。这17支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各单位小区、城区各主要路段、新村楼院,特别是经常活跃在各乡镇墟场开展国家政策和健康知识咨询、护绿种植、卫生督导、义诊、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抓网络建设。为了不断壮大志愿服务的工作队伍,县里专门成立了社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把各机关单位作为主体纳入到成员中,形成了由文明委牵头、辖区单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愿加入的良好的志愿服务工作氛围。社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使志愿服务的活动更有效。
责任编辑: 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