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二字情最真 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2月24日,北京传来喜讯,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近日笔者慕名前往采访。采访中,模范检察院检察官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服务大局的区位意识、公正执法的理念以及全院上下争先创优的氛围,让笔者难以忘怀,但感受最深的还是他们执法过程中对人民群众的那一片真情。
刚从北京受奖回来的该区院检察长叶爱国说,检察官们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执法为民的第一信号,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办案,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民有所难 我有所帮
2008年1月初,贵州籍妇女朱某走进鼓楼区检察院控申科反映,儿子在一起交通肇事中死亡,不知道该怎样向肇事者索赔。当时,案件还未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官一方面督促公安机关加快办案节奏,一面带身无分文的朱某到区民政局反映情况,申请发放救济金先解燃眉之急。
朱某暂时的生活问题解决了,但要拿到儿子的赔偿金,须等法院判决生效后。为了让朱某尽快拿到赔偿金,检察官走访了祝某的亲人,请他们帮助筹措,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已经在福州待了一个月的朱某,在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的第七天,如数拿到了18万多元的赔偿金。朱某十分感激,连称在福建遇到了像亲人一样的检察官。
在鼓楼区检察院,处理信访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一个完整的工作机制: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院管辖的,当即承诺,查清问题,立即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不会一推了之,而是帮助“牵线搭桥”,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几个部门都能处理的,尽最大努力自己处理,不等不靠,及时为民排忧解难。近三年来,他们对320多件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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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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