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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要公平而不是“摆平”
http://wmf.fjsen.com 2010-03-11 10:44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羊城晚报报道了《一名市民与三名交警的“街头剧”》,整个过程有视频,给普通百姓的感觉可谓百味杂陈。面对威权压力下的无力感,让人再次感觉公民和执法者的关系有必要再加以改善。

相比很多城市来说,广州的交警执法素质一流,但是交警工作强度大,危险时刻伴随,让这个群体充满了紧张感。当执法面对不肯“顺势而为”的市民,内心的压力很容易就转嫁到执法行为上。因此在这个新闻中,市民固执,也不肯认错,交警在行使权力的惯性中,很容易就会把执法对象当作敌视者来看待。

按照现实处境,单个公民要抵御不公待遇,甚至监督执法者很多时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哪怕他很有理据。相反,执法者要处理一个普通公民就很容易也可以很随意。正因为这样,法律才给执法行为作了很多的规定,尽可能地杜绝执法失度。所以在这个新闻中,光天化日之下,交警似乎也懂法律,但其言行却让政府苦心营造的亲民形象打了折扣。

执法者也有人权,神圣不可侵犯,但普通公民权利如何防范被失度权力打压,有赖制度保护。在案例中,这名市民只能打110投诉,但是来者也是交警,但似没有起到彻底“执正”不当言行的作用,反而摆出了一副颇有“摆平”意味的面孔,结果市民更处于不能不低头的局面。事后市民只能求助于媒体,试想一个事实如此简单的案例,已经让自觉受不公待遇者得不到公正对待,如果是更隐秘更恶劣的侵犯公民的事情,还有哪个部门能及时介入,拨乱反正,让弱者得到公正对待呢?

交警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市民不但要理解,也要支持、服从交警的安排。同时,执法者更要阳光执法,公平执法,文明行事。这不但是公民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自己形象不被投诉的必要。执法者需谨言慎行,不因情绪波动将无端压力转嫁到职务行为身上,警民关系才会更加和谐。(耀琪)


责任编辑: 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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