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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让人民更有尊严”
http://wmf.fjsen.com 2010-03-10 09:06   来源:光明网    我来说两句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中国总理温家宝今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这样强调。这个表述,已是温家宝第三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而据记者查阅,以往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民族尊严”、“法律尊严”等,像今年这样的“尊严论”还是首次在其施政报告中出现。

温家宝今年2月12日在春节团拜会上的800字讲话中,“尊严”一词引起海内外的广泛热议。当月27日,温家宝在与网友交流时,提及要想实现人的尊严必须做到三点: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今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温家宝再以此来阐释政府施政目标。

《温家宝浓墨谈民生 施政报告首提“尊严论”》,中新网记者唐伟杰北京3月5日电,再次引起人们对温总理说“让人民更有尊严”的深刻领会。

翻查《现代汉语词典》,“尊严”一词有两重含义与解释。

首先,作形容词时,“尊严”一词是指“尊贵与庄严”。这就是此前广大群众热议的“尊严”。人们常说,一个人要有尊严,就是指的这层意思。人之初,性本善,也性本尊。作为一个高等动物,人类的每一个人与生俱来,就应有对自己生命的看重。温总理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宪法保障的自由与尊严,含义也在此。人的这种对自身的看重,即自尊,决不会,也不该因贫贱而丧失。正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也正所谓,贪官污吏有权有势,但他却失去人格,从而也就没有人的尊严。而史上的汉奸,虽然也能苟且偷生地活得人五人六,但那只是狗一样地生活,哪有人的尊严?因此,在抗日战争年代,许多人宁死不做亡国奴,要的就是做人的这种“尊严”。人的尊严被广大群众如此看重,因为温总理一句话中提及“尊严”,而全国舆论大哗并热拥之,盖意即此。


责任编辑: 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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