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冬同时认为,对于这种政府主导的资源整合,除了在法律层面需要商榷外,更要在操作中按照经济规律,建交起双方认可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特别是在补偿方面做到充分合理及时。
李显冬:“所谓充分的,必须按照市场的原则,它确实的利益有
多大,那么讲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当年投入一千万,已经投入了十年,那么这十年就是我的投资,我如果是借别人的钱,我十年得付多少利息,你现在不能说我当年投入了一千万,交你一千万,你就给我一千万,你等于借了我十年的钱,就跟我们银行贷款,大家都知道,贷三十年下来,等于两个房子的钱,你给我一个房子的钱,这就叫不充分,第二,及时,你不能说我的煤矿好,我拿了你的钱,那好,我现在收归国有我就去开,等到三十年后,我把它开完了我给你钱,我给你两千万三千万,那不及时,三十年后我说不定都破产了,所以这叫不及时,合理,比如我们讲,你拿我一千万,如果我存到银行里,甚至我会进行别的经营,我就不说炒股,就正常经营,我有个百分比例,我们有百分之五百分之十,这就叫合理,不能太高不能太低,这是平均利润率的问题,你现在你给我定一个数,就跟当年,陕北为什么发生矛盾,授予是某领导批示要你授予的,你补偿的时候你给一个很低的一个数,那当然矛盾就很大了,这就充分解释了合理补偿,这个是你必须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表面上解决了,那么它将会酝酿很大的矛盾,要有不安定的情绪。”
吴族春律师告诉记者,2005年,山西对煤炭资源实行改革,“资源有偿,明晰产权”,吸引了一大批投资者进入,而不到四年时间又开始重新洗牌。据他的调查,这种指定主体、指定区域、指定方式、规定时间的兼并重组严重影响了外地投资者的信心。记者也了解到,2009年8月10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从煤焦领域转型,并将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方面给予政策鼓励。然而练祖前告诉记者,自从资源重组开始后,他就已经很少再来山西。这是练祖前的办公室,处处积满了灰尘。
吴族春:“不敢在山西进行投资或者其他创业。”
记者:“那如果当地说我给你一些优惠政策,希望你进入其他行业呢?”
吴族春:“不敢,永远不敢。”
而对于贾凤翔来说,谈判仍在继续。贾凤翔告诉记者,在合理评估后,他将考虑以入股的形式继续参与煤炭生产。
“如果经营得很好,煤炭市场也很好,他们经营,人家经营确实,如果经营的效益也很好,那就多走几天吧,如果说是经营得不好,市场也不好,企业也亏损,到那时候不行,再把原来的股份做点价,卖掉算了。”
半小时观察:置之死地而后生?
对于山西的这次煤矿整合,尽管结果会造成资源领域的“国进民退”,我们还是持坚决的赞成态度,毕竟这件事情从大的方面看有利于减少矿难,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还有利于减少腐败。山西煤炭产业的整合,事实上已经进行了几年,当前的经济困难则对这种整合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置之死地而后生”,山西虽然还没到这地步,然而,由资源整合而导致的煤老板的消逝,也许对山西是个好事。我们想表达的另一层意思还有:山西应该提高原有产业集中度,对原有产业做强做大;再依托能源优势发展后续产业;同时大力培育非煤新兴产业。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在小煤矿它们退出原有产业后,政府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让它们进入新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就可以给民营资本创造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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