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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厦门集美区倡导鲜花扫墓文明祭祀
清明节如期开放灌口殡仪服务站骨灰室
http://wmf.fjsen.com 2009-03-26 11:18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文明风3月26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3月25日,笔者从侨乡厦门集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为方便群众前往悼念已故亲人,侨乡集美区决定开放灌口殡仪服务站骨灰室。开放时间从2008年3月28日至4月12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

  清明节期间,侨乡厦门集美区提倡鲜花扫墓文明祭祀。开放辖区灌口殡仪服务站骨灰室的规定包括:领取骨灰盒时只限1人到骨灰室办理手续,领取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骨灰室寄存证,经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领取;领取骨灰盒后,不得擅自打开,必须按规定的地点悼念,不得擅自带走骨灰盒,悼念完毕应自觉将骨灰盒送回骨灰室,再经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领回证件;骨灰盒寄存期满后,必须先办理好换证寄存手续再领取;期满超过二年不交纳管理费的,视为无主骨灰处理。

  侨乡厦门集美区倡导鲜花扫墓、文明祭祀,旨在引导群众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更新传统扫墓祭祀方式,从而打造平安清明,构建和谐社会。为此侨乡集美区要求前往参加悼念活动的人员,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地摆放冥纸、乱烧纸钱及蜡烛,纸钱等燃烧物品应当放至规定焚烧炉内焚烧,以免发生火灾,对不听劝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强调清明节期间,严禁借悼念活动之机,进行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发生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不仅如此,侨乡厦门集美区要求设有骨灰室的单位,认真做好鲜花扫墓文明祭祀等殡仪宣传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确保安全。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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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集美区殡葬火化连续五年实现100%

  又讯(通讯员 吴会明)3月25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自2004年3月,厦门集美区在尚未实施火化的最后两个村即许庄、黄地村全面推行火葬,至2009年3月,已连续五年实现殡葬火化率100%目标。提倡骨灰处理多样化,倡导和推广不留骨灰或骨灰撒海,是集美区殡葬改革成功后的又一个新目标。

  据悉,自1985年以来,厦门集美区殡葬改革工作一直居于厦门岛外各区领先地位,火化率高达98%以上。此前,针对极少数偏远山村存在个别村民依旧搞土葬现象,集美区组织相关部门几经实地调研,因地制宜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凡村民死亡后,尸体必须先运送到辖区的天马山火葬场火化,然后取回骨灰回本村举行追悼会,追悼会完成之后,再将骨灰寄存于村骨灰室,有效杜绝了乱埋乱葬行为和骨灰“二重葬”现象发生。

  目前,许庄村因坂头水库扩容和厦门市政府实施“移民造福”工程需要,全村已实现整体搬迁,该村村民死亡尸体火化后的骨灰统一寄存于灌口殡仪服务站骨灰室;黄地村则由市、区、镇、村多方筹措,自建一座骨灰室,自觉落实了殡葬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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