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30日讯 (通讯员 朱忠东 郭建滨) 12月25日上午,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决议,决定授予漳州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荣誉称号。至此,漳州供电系统的漳州电业局及10家县级供电公司已全部通过“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评议。
漳州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可清十分重视漳州电业局“创满意”工作,在其宣传发动和全面总结阶段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当天,刘可清在会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了漳州电业局自加压力、主动提请的精神,高度肯定了该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活动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为期两天。12月24日上午,与会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列席代表先后听取了漳州电业局局长孙轶群所做的《福建省漳州电业局关于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的活动情况汇报》和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议漳州电业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景辉所做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漳州电业局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观看了漳州电业局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活动的专题汇报片。
在24日进行的分组讨论中,漳州电业局自加压力、主动提请和扎实认真、卓有成效地开展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活动,得到一再肯定与褒扬。“在创建过程中,漳州电业局真抓实创,整改力度大,成效十分显著!”“今年,不单停电次数少,而且突然停电后,恢复供电很快……”“电业局的窗口服务在漳州是最好的,办理业务的等候时间短,而且很人性化!”“电业局得到这么多荣誉,也是我们漳州市的光荣!”同时,部分委员也对漳州电业局在建立和完善“人民满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节能宣传与推广等方面提出要求和建议。
2008年,漳州电业局以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工作为平台,以“强素质、塑形象、促发展”为目标,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渗透、全方位互动,全面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党建和精神文明、党风廉政、行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提前实现供电能力翻一番目标,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业扩工程问题,出台20项配套规章制度,全年完成业扩工程项目1053项,均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认真开展“内查短板、外访差距”活动,坚持边查边改,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呈现出“用电安心、缴费省心、服务贴心、热线舒心、计量放心”等“五心服务”的良好态势;队伍素质不断增强,2007年以来先后荣获6个国家级、32个省部级荣誉称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和奥运保供电中担当大义。
“认真创,仔细评”。至11月底,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向市人大代表发出测评表401张,收回307张。收回率76.6%,满意率90.9%,基本满意率8.2%;不满意率0.9%。同时,从漳州市五套班子发放的征求意见表中,没有反馈不满意的意见。至2008年12月初,东山、诏安、龙海等10个县(市)供电公司全部通过了“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评议。根据《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漳州电业局创‘人民满意供电单位’的工作方案》,评议组和市人大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均超过85%。据此,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漳州电业局“人民满意供电单位”称号。
据了解,主动提请、“市县同创”且全部通过“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评议,在省公司系统尚属先例。“人民满意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漳州电业局局长孙轶群表示,该局将时刻牢记、持续保持创建工作热情,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建好网、供好电、服好务,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做出更大贡献。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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