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矢志不移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2020年,连续六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受到中央文明委通报表扬。202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办列为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去年以来,全市上下以“当仁不让、志在必得”的决心和勇气,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等中央媒体先后三次集中报道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点赞厦门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成果。下面,简要汇报厦门市创建工作情况。
一、注重高举旗帜,筑牢思想道德根基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打造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模范城市。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明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厝边课堂”的阵地作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宣讲2400多场次,开展“党史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733场,推动新思想和党史教育深入人心。二是坚持价值引领。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等重大主题,深入挖掘红色资源,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三是坚持道德涵养。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各类典型选树宣传,为道德典范发放礼遇卡,推动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陈素珍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游文晃获提名奖。开展“童心向党”系列教育实践、党史研学、中学生政治夏令营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争做时代新人。
二、注重以文化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一是强化精神文明教育。坚持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固本工程,发挥“厦门市民爱厦门”的创建优势,连续7年开展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策划一批活动。先后打造排队上下车、“无饮食车厢”“轻语车厢”“畅行车厢”等文明乘车品牌。开展“寻找最干净小区”、“身边好司机”评选,常态化开展“洁净家园”活动等。二是创新文明培育载体。持续开展“文明礼让,从我做起”礼让斑马线活动,公交车礼让斑马线规范率达到99%以上。利用重点路段的户外大屏幕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起到明显警示效果。三是用好文明实践阵地。着力构建市、区、街镇、村居、小区五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体系,打通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微循环”。“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在厦门蔚然成风,注册志愿者超88万人,志愿服务队伍5669支。
三、注重精细管理,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一是专项整治破难题。着重整治“两违”、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油烟扰民等城市顽疾;多部门联合发布共享单车管理意见,使共享单车乱象得到根本改善;成立“厦门市文明快送联盟”,整治快送业电动车违法乱象;探索设立校园“蓄车区”,有效缓解校园周边停车难。二是德法兼治促文明。先后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现行的108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的达87部。三是补齐短板惠民生。把补齐居住、教育、医疗等民生短板作为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手段,去年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48项,改造老旧小区2.5万户。厦门市入选商务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生态文明指数、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保持全国第一。
四、注重责任落实,推动常态长效创建
一是以“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将文明城市创建的政治责任和具体任务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常态工作目标,有效形成党委领导、主官主抓、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二是“以测促创”落实责任。及时修订创建指挥部职责分工,发挥指挥部各专项小组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完善“周督查、月暗访、季测评”常态机制,建立阶段性“一周一测评、两周一点评”和创建工作例会制度,查找分析问题短板,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三是奖优罚劣夯实责任。建立完善《厦门市文明单位(校园)创建“三个清单”制度》,规范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日常创建管理,引导各类创建主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下一步,厦门市将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办和省委文明办的部署要求,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再攀高峰,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厦门。(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赖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