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秋轩,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明溪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有人说她“痴”,因为她30多年来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没挪过“窝”;有人说她“专”,因为她30多年来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做得有声有色,被群众称作“乡村判官”。
深耕厚植,当好辖区群众贴心人
30多年来,方秋轩始终奉着“为民服务,护一方平安”的理念,争做普法排头兵,甘当群众孺子牛。她坚持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主动站在矛盾纠纷第一线,群众普遍形成了“有事找方所”的共识。俯下身子耐心倾听,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是方秋轩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秘诀。每次,她看到群众带着怨气走来,便起身迎接,微笑让座、倒水,耐心倾听,交流引导,商量解决办法,一直到出门相送。当群众带着微笑离开时,方秋轩感到特别欣慰。
在一次赡养纠纷调解中,80岁的王阿婆在陈述儿女们不孝时,情绪失控双手抽动,方秋轩不顾腰椎疼痛,单脚跪地揉摸了老人1个多小时,老人心结解开了,儿女们也知错了,纠纷得到了化解。
2016年12月7日的一个上午,方秋轩刚走进乡政府门口,看到十多个人聚集,他们情绪非常激动。方秋轩把他们请进调解室,了解了事情原委……原来,12月2日,驾驶员阿杨运载一车木头到黄某工厂,在黄某工厂卸完木头时未将车斗放下,导致出厂门时车斗将门楼撞倒,造成阿杨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工厂和黄某对阿杨的死亡进行赔偿,而工厂和黄某称他们没有赔偿责任。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和协调劝说,最终工厂同意补偿死者家属4万元,黄某同意补偿6.7万元。终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死者家属拿到了补偿款,一起民事纠纷得到了化解。
用心帮扶,当好特殊人群引路者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走访谈心”是方秋轩的工作必修课,及时了解当事人性格特点、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和帮扶措施。在管理约束中,她以平等的人格相视,设身处地创造“有温度”的社区矫正环境,帮助社矫人员按时解矫并顺利融入社会。“矫正一人,感动一家,稳定一片”,这就是城关社区矫正工作所要达到的效果。
2010年,阿英因贩卖一只白鹇被判处缓刑2年,原本不富裕的家陷入了困顿。阿英情绪很低落,方秋轩多次上门谈心,了解阿英的生产发展意愿。交谈中,得知阿英对种植淮山感兴趣,她便立即联系县农业局城郊农技站高级农艺师叶玉珍,请她指导培训阿英种植淮山技术。在叶玉珍精心的指导下,阿英当年种植2亩淮山,年收入近4万元。经过2年的种植摸索,阿英掌握了淮山种植门道。如今,阿英已是淮山种植大户,每年收入近10万元,不仅摘掉了“贫困帽”,还盖起了新楼房。
26岁的小海曾伙同他人多次用假黄金项链进行诈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缓刑3年。在走访中得知他爷爷上了“福建好人”榜,方秋轩并经常到小海家和他谈心,并给以正能量支持,引导小海向爷爷学习。在方所长的引领下,小海担负起照顾鳏寡残疾叔叔起居的重任,白天给叔叔喂饭、帮助晒太阳、教叔叔开网店,晚上给叔叔按摩、翻身、帮助上卫生间。“感谢社会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方所长对我的思想教育和鼓励,我一定会把爷爷的爱心传承下去,照顾好叔叔、父母和妻子,做一个好人。”这是小海发自内心的话。小海感恩社会,痛改前非,渐渐地成为当地“孝老爱亲”的榜样。
创新模式,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
每年,她都会联合多个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庄、进住户”活动,举办各项主题突出的专项宣传活动和专题普法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出去。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方秋轩创新实施的“菜单式”法治宣传教育凸显成效。
2008年,方秋轩足足花6个多月时间,按照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精心设计了一组《成长之路与法同行》漫画图,作为学校法制教育资料。这套图文并茂的漫画图每位老师、学生和家长都爱不释手。为了让法律的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她还自制一套爱心卡送给孩子们,并在卡上附上自己联系方式,告诉他们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来找她。
此外,她还组建了“女子普法宣传队”“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普法活动,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我讲调解故事”等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尊严与违法的严重后果。
方秋轩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个基层调解员的高尚品质和良好形象。她创新的社区矫正“12345”工作法,在全县推广并得到司法部的批复肯定;她创立的“成轩调解室”成为三明市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名片”。她也先后获得“福建省法律进学校先进个人”“三明市普法先进个人”“三明市金牌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三明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