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爱珍:百姓致富的领路人
http://wmf.fjsen.com 2018-11-30 10:33:57 来源:三明市委文明办

兰爱珍,女,1973年11月生,畲族,现任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她从创办豆腐皮小作坊、到工厂化扩大生产、到成立合作社;从背着豆腐皮上门推销,到将豆腐皮销往国内外,供不应求;从无品牌到将清流地方特产农产品豆腐皮打造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还改进传统工艺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一路走来,她以一位百姓致富带头人、创业创新领路人、乐善好施贴心人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了巾帼情怀。2011年以来,她先后荣获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福建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获得了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成立豆腐皮合作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豆腐皮制作加工是清流县嵩溪镇当地一项传统产业,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嵩溪镇几乎家家户户都加工豆腐皮,因其风味独特、久煮不糊、香嫩可口、营养丰富,倍受世人推崇,名声远扬。从小就在豆腐皮之乡清流县嵩溪镇嵩溪畲族村生长的兰爱珍,对豆腐皮情有独钟,办起了自己的豆腐皮小作坊。2003年,她的豆腐皮小作坊挂靠的加工户有好几十户,工人60多人。但因制作标准不规范,质量良莠不齐,规模不大,一些大订单接了也难以完成,严重影响了嵩溪豆腐皮产业发展。兰爱珍以强烈的责任感,于2009年3月发起并组织成立了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社理事长的她,坚持以“发展合作经营,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宗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以自己创办的“清流县嵩溪鑫牌豆腐皮厂”为龙头,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对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实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品有统一的品牌,质量有统一的标准,大豆原料由合作社统一供应,豆腐皮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分类、包装、储运和销售,大大提升了豆腐皮产业发展层次。同时规范合作社运营模式,做到合作社利益共享,让豆腐皮加工户、经销商及客户三方都满意。合作社发展至今,注册资金2655万元,成员216人,平均年纯收入达9万元,妇女113人,成立了“妇女之家”,兰爱珍被推选为主任,在引领当地妇女群众脱贫致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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