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屿街道发放《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
为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狠刹各种铺张浪费、大讲排场、比富斗阔等不正之风,嵩屿街道以倡导推行“丧事简办、婚事新办、其他喜事宜不办”为切入点,坚持“三个突出”原则,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新风正气树起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的“ 最后一公里”。
首先是突出群众主题。嵩屿街道发动街道全体干部职工、村居两委及网格员签署《践行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承诺书》共11021份,并开展入户宣传、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觉践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其次,突出问题导向。街道通过成立民俗活动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嵩屿街道民俗活动大操大办专项整治方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民俗活动,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倡导婚庆婚俗新办、丧葬礼俗简办、民俗日、尪公生祭祀活动简办、民俗喜庆等不宴请,有针对性地解决婚丧喜事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严重以及封建迷信等方面突出问题。
最后,突出引领示范。街道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制度,结合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下发《嵩屿街道纪工委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用制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规定事前主动向纪工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备案,报告对象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行政事业编人员、各村(居)主官。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海西晨报记者 邱雅萍 特约记者 郭春婷 通讯员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