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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孵育品牌 海沧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
http://wmf.fjsen.com 2013-12-16 16: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海沧借鉴台湾经验,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探索和思考

摘要:我国的志愿服务伴随改革开放起步,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在国内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目前以短期化、活动型为主要特征的志愿服务现状已不能适应社会变化的需求,志愿服务事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需要我们在新形势下不断探索志愿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基于此项课题,海沧区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通过出台《志愿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打造“台胞义工行·海沧微志愿”品牌等一系列探索,规范志愿服务体系,创新志愿服务模式,践行共同参与的核心理念,发挥志愿者“共建,共管”作用,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

关键词:台胞义工微志愿 管理办法

一、海沧区志愿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海沧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省、市文明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持续快速发展,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人数34092人,占辖区人口的10%。志愿者在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的组织下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氛围日益浓厚。然而,随着全区志愿服务事业的不断发展,一些问题也日渐凸显,成为制约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瓶颈:一是志愿者组成比较单一,主要来源于文明单位、学校、党员,社区志愿者也多是由退休人员组成,多数志愿服务队伍是因工作需要被动组建,积极主动性不够,开展活动过于依赖文明办组织和干预,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二是学校对志愿服务精神的培养教育不够,教育部门出于安全的考虑,不敢轻易组织和动员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往往到了上大学参加社团才开始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对志愿服务认知不足,导致参与活动具有盲目性;三是志愿服务偏离自愿、自发的特征,2012年海沧13个社区建设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成为志愿者登记注册的主要场所,但由于管理的机械化,后续管理跟不上,不能充分尊重志愿者的自主性、创造性;四是志愿服务法律保障和激励措施不完善,志愿者权利义务得不到保障,参加志愿服务热情无法维持,参加志愿服务的持续性不能保证。

透过现象看本质,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行政推动色彩,活动呈现出短期化、被动型、盲目性的特征,志愿服务自主性和独立性缺乏保证,容易造成诸如“雷锋好,三月来了四月跑”的突出现象。由于志愿服务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没有持续激发,一些民间团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未能得到保证,法律法规引导、扶持民间志愿服务团体的力度不足、保护不到位。因此,通过建章立制和长效活动双管齐下,才能促进志愿服务的有效组织和管理,使志愿服务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二、关于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探索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海沧区志愿服务持续性发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美丽厦门”,海沧区正式出台《志愿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成为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海沧台商投资区是全国设立最早、面积最大的台商投资区,立足对台交流先行区,成为台商台胞在大陆践行志愿、奉献爱心的主要阵地。在“长庚医院志愿服务工作队”、“崇礼学堂孝道体验活动”、“石室禅院慈善功德会”等基础上,海沧区启动了“台胞义工行·海沧微志愿”活动,借鉴长庚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实施“台胞+社工+义工”的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将台湾志愿服务模式在全区推广,逐步将志愿服务从“政府主导”转化为“自主参与”的局面。

(一)建章立制,规划志愿服务新起点

加快志愿立法,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可以促进志愿服务走上规范化道路,实现志愿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海沧区在借鉴香港、台湾等地区志愿服务相关条例、办法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县区一级率先出台《志愿服务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凸显五大特点:

一是台味浓。立足台商投资区优势,学习借鉴台湾志愿服务经验,减少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行政化”命令,积极促进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成为生活习惯的一部分,将部分被动参与转化为主动作为,呈现海沧志愿服务的浓厚“台味”;二是作用显。以共同参与为核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组织管理架构,由区文明委办作为全区志愿服务业务主管部门,通过镇(街)指导工作,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文明单位的作用,按照“四个依托”广泛建立志愿服务队伍,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凸显志愿者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的共建共管作用;三是制度全。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为志愿者提供技能培训和后勤保障,完善的制度设计让志愿服务有章可循。同时,明确经贸、教育、民政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的义务,引导社会人士摆正志愿服务动机,从小树立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的观念,支持和鼓励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引导社会给予志愿者更多的理解和尊重,提升志愿者的社会地位;四是模式新。借鉴长庚医院志愿服务管理模式,转变志愿服务组织形式,明确以被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招募的主体,发布招募计划公告,并且由被服务单位建立保障机制,营造“家”的氛围,让志愿者感受到认同感和归属感。不仅如此,本着“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志愿服务组织还应当注重志愿者专业提升,关注志愿者心灵成长,使之能通过策划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享受过程,提升能力;五是动力强。创新性建立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双重激励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不懈动力。物质奖励主要是按照参与活动时数和表现评定星级志愿者、星级义工,授予志愿者星级证书,在获得认证的下一年度享受相应旅游景点、文体设施门票,以及免费体检、免费公交、免费公共自行车、免费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精神奖励主要是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和感恩派对的形式,对积极主动参与、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二)孵育品牌,打造志愿服务新平台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以来,海沧区整合长庚医院志愿服务等资源,借鉴台湾地区志愿服务模式,谋划设计灵活自主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台胞义工行·海沧微志愿”志愿服务品牌,旨在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激发群众性志愿服务的热情,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1、创新“三联模式”

按照共同缔造的理念,共同参与是核心。海沧区拥有大陆首家长庚医院,由台胞太太团自发组建“台胞志工服务队”,为长庚医院提供导诊等志愿服务,志工自愿轮值参与,并逐步形成一套成熟规范的管理制度,从2005年创立坚持至今,人数壮大至近百人。在此基础上,海沧区探索将台湾志工文化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相融合,为群众搭建一个“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平台,逐渐形成了“台胞志工+社工+义工”的三联动模式:借鉴台湾地区志愿服务的经验做法,以台胞志工精神为引领,带动更多爱心人士“自愿”参与到“微志愿”活动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社工机构合作,搭建“义工之家”平台,策划服务项目,发布招募信息,开展义工培训,围绕百姓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开展“微志愿”活动;充分实现共同参与,以义工为主要参与对象,通过活动公告、长期招募等方式吸引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微志愿”活动。“三联”模式为志愿者参与“共建共管”搭建起崭新服务平台。

2、完善“八项机制”

为了推动“台胞义工行·海沧微志愿”项目的长效化运作,文明办建立起了八项保障机制,一是合作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沁心泉社工机构合作,借助社工机构专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招募机制,在微博、QQ群长期发布“海沧台胞义工”招募公告,每次活动前在《海西晨报》等媒体上发布活动公告,定期组织招募活动,吸纳招募社会爱心人士;三是培训机制,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义工进行专项培训,活动后及时总结提升,并定期安排“义工传帮带”等集中培训和经验分享会;四是活动机制,联合长庚医院、新阳街道持续开展体现“台味”的“台胞义工志愿行”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微志愿”十大行动,鼓励志愿者主动参与到“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五是轮值机制,在兴旺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沧湾公园等公共场所建立轮值、认养制度,支持鼓励志愿者认养绿地、绿道、自行车道,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提升志愿者的参与程度;六是宣传机制,与海西晨报、厦门广播电视台、新浪厦门等媒体进行深度合作,持续发布“微志愿活动征集令”,活动结束后及时跟踪报道,在东南网开设“台胞义工行·海沧微志愿”专题报道,广泛报道“微志愿”各类活动,全面提升“海沧台胞义工”社会影响力;七是交流机制,和台商协会、长庚医院等单位合作交流,邀请台商台胞为我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帮助指导,积极参与长庚医院的各项活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机制;八是激励机制,发放义工卡,按照参与活动次数和时间累积时数,年终召开感恩派对和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义工予以表彰奖励,搭建“义工关爱圈”关注义工心灵成长历程。

3、丰富“十大活动”

微者,细微,从身边的细微之处做起,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实事做起;微者,微笑,志愿让我们充实,更让生活充满微笑。基于“微志愿”的内涵,海沧区将台胞义工志愿行、爱心单车志愿行、房前屋后志愿行、社区文化志愿行、心灵关怀志愿行、文明交通志愿行、红树林保护志愿行、阳光少年志愿行、快乐长者志愿行、新厦门人志愿行等十大行动作为每个周末的“固定动作”,活动由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社工机构策划实施,活动前在《海西晨报》上连续刊登活动公告招募义工,结束后及时总结提升,通过常态化活动和持续性宣传,让更多人知晓和参与到志愿活动中,孵化“台胞义工行 海沧微志愿”长效志愿服务品牌。在兴旺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沧湾公园、公共自行车站点、志愿者建立轮值制度,招募社会义工轮流提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认养和轮值制度,由义工在海沧湾公园认领认养绿地、树木、认养自行车道等。与此同时,配合“记者节”、“自助式红绿灯启用”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增加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自选动作”,不断充实义工队伍,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三、制度建立和品牌打造的重要意义

志愿服务工作一定要是自发的、自愿的,是人们自己内在的心理需求,想要改善自己,服务社会,不能简单依靠行政命令组织。《海沧区志愿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就志愿服务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倡导一种“发乎心,彰于行”的志愿服务行为,培育健康向上的志愿服务文化。加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台胞义工行·海沧微志愿”活动,致力于扭转被动志愿的局面,通过一系列“接地气”的常态化活动,搭建一个实现人们社会需求的舞台,把利用有限时间做无限公益的“微志愿”理念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培育独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志愿服务事业走向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 吴晗微)

责任编辑:卢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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