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一批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名单,我县顺利通过专家考核验收和网上公示,被正式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我县也是目前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份。
根据《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选办法》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福安市、建阳市、将乐县、清流县、德化、武平县等6个市、县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为以上6市、县基本上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经过公示,命名福安市、建阳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将乐县、清流县、德化县、武平县为省级园林县城。
近年来,我县在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和城市环境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县”、“省级绿化模范县”等称号。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中,我县遵循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统一规划、打造特色的原则,着力建设闽粤赣边山水园林式生态型县域城市,不断加大创建力度,致力构建实力武平、宜居武平、幸福武平,初步建成具有山区特色的绿意盎然、清新明丽、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园林城市,县城规划区面积由11.8平方公里扩展到43.8平方公里。三年来,累计新增城市绿地15.8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5%,绿地率达到36.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新增街区庭院绿化面积3万多平方米,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7%,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100%。在平川河城区段沿岸实施了东门苑绿地、河滨客家文化公园、树子坝公园及中央坝公园等项目建设,新增城市绿地面积达4.7万多平方米,初步形成了“绿地系统纵横通透、环境质量优良舒适、城市文化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发展格局。
我县结合“五大战役”的实施,做好城区道路的改扩建,畅通城市“动脉”,拉大城市框架。实施城市轴线工程、片区贯通工程。到目前,县城道路总长达80多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7.9平方米,城市交通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同时,突出基础建设超前性,在城市的规划发展中首先考虑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容量,以及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辐射范围,提前布局建设。目前已建成2座供水厂,城区自来水供水率达96.5%,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建成管道天然气,燃气普及率达98.03%;建成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日处理150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率达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37.4%;万人拥有公厕3.3座。我县还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和夜景工程建设,城市主次干道按照一街一品的规划原则安装城市路灯,重要街区实施了夜景灯光工程,路灯亮灯率达98%。我县还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改善城市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我县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广大市民也切身感受到了创建带来的好处。目前,我县已形成了城外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梁野山、西山风景区为天然绿色屏障,周边以城南碧水公园、城西马头山公园、城北鼓山公园三足鼎立之势的绿园;城内以平川河及西门溪两大水系为核心,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生态型城市绿地系统。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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